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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当一回老六 (1 / 2)

逻辑清晰,理由充分! 刘封一通埋怨,说的县令惊慌失措,赶紧下拜道歉! 刘封叹了一口气,摆摆手:“如今事已至此,怨你也没用!!” 县令能说啥,只能跟着叹气。 刘封站起身,负手踱步接着说道: “昔日刘备三顾茅庐而求得卧龙!我父督战赤壁,不能亲请凤雏,便用我前来,以示真心!此为秘密出行,否则被东吴知道,我必被截杀在东吴!汝须守口如瓶!” “下官明白,下官明白!” 刘封想了想,忧心忡忡的说道:“然礼资已被盗,请庞统之事,却须得尽快,若被那东吴抢先便功亏一篑了!所以,所以我才要你须要在两日之内,帮我夺回宝物!” “啊?这太……” 县令总算明白了事情的因果缘由。 分析一下,觉得有理有据,逻辑十分清晰。 当是曹丕公子无疑! “公子,要不,我备些金银,先充做礼资?” 刘封摇摇头:“哼,光有金银好做什么?庞士元乃世外高人,寻常之物他会看得上眼?” “公子说的是!”县令想了想,咬咬牙:“这样,我有一个三足赵鼎!乃高价从曹公处购得,可抵礼资。” “哦?拿给我看!” “哦!”县令赶忙退下,不一会,捧来一个造型古朴的战国三足鼎来了! 精致华丽,上刻祥瑞鸟兽图案。 一看就不是寻常之物。 放到中小型的现代博物馆,能做镇馆之宝的那种。 哪来的? 如果这县令所言不虚,那应该是曹操差摸金校尉盗墓所得。 卖给各地富豪显贵作为起兵之资。 被这县令淘到一个! 看来他想用这个鼎,抵掉自己辖区匪患的责任。 那么刘封同学要就坡下驴,直接拿着赵鼎过江吗? 没有! 他一脸嫌弃的摇摇头:“此乃墓中之物,怎是从我父处购得,汝勿要胡说!再说了,庞士元乃高洁之士,岂可以此为礼资?荒唐!” 县令有些尴尬! 但又觉得在情在理。 你看,公子一眼看出这是墓中之物,却不承认是曹操的东西。 当然不能承认啊! 承认了不就相当于承认曹操是盗墓贼了? “公子,还有还有!” 不一会,他又拿出个铜镜! “相传此镜乃汉高祖嫔妃戚氏所用,亦被我高价购得,特献于公子做礼资。” 刘封看了看,此镜做工极其精美,镜面非常光滑,照人清晰可见,虽然“分辨率”和现代镜子没法比,在这年头也是无比稀罕之物! 他竟将铜镜掷于桌上,怒道:“我闻庞士元相貌不佳,送他面镜子,当羞辱否?” 县令大为惊慌:“下官失策,下官失策,还有最后一件!” 说完,他又取来一把宝剑,双手擎上:“此剑乃灵帝差人所铸,名曰中兴剑,一共造了四把,铭文皆同!这便是其中之一!我亦花高价购得,请公子过目!” “哦?” 刘封接过来,沉甸甸颇为厚重。 这剑剑鞘装饰很是华丽,然而却一点不俗气。 拔出来,“仓啷”一声,寒光顿显。 竟是一柄八面汉剑,剑身细长,为“百炼钢”打造,八面如镜,长三尺三寸剑身刻小篆“中兴”二字! 这算是当时最高的冶金水平了。 没个三五年,铸成不了一把,是比较稀有的宝剑。 刘封砸吧砸吧嘴:“此剑虽好,但与我父亲的倚天剑、青釭剑相比,还差些火候。” 县令面露难色:“下官实无他物了。” 刘封也知道,一个县令辛辛苦苦的收刮民脂民膏,能拿出这些东西也的确不易。 便点点头:“也罢,也罢!就用它吧!其余两物,你且拿回吧!” 县令陪笑:“不必不必,其余两物,算孝敬公子和夫人的!” 刘封神色一凛:“哼,汝当我是什么人?看得上你这些东西?” “下官不敢!”县令陪笑:“只是剿匪之事,能否宽限些时日!” 刘封想了想:“既有礼资,明日我便入吴!汝须在我归来之前剿灭匪患便可!但有件事你给我听好了,金银宝物能否夺回尚且次要,但那几个匪首千万要给我留着,待本公子归来,要亲自挖其心肝,食其肉寝其皮!” 县令心下大喜,当即一抱拳:“下官明白!” 刘封点点头:“黄县可有入吴之道?” 县令回答道:“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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