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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2 / 5)

心,可你的手机打不通。”他眼睛潮起来。

她没说话。

他开始从兜里掏东西。她盯着,很好奇,失败者会有什么奖励?

却是一包烟。

“你现在手头还有几根?”他问。

“恩?”她不解。

他说,你说烧掉所有的烟就忘掉我。是吗?

她不知道,忘不忘,烟说了不算话,由她决定。

“我决定戒烟,这最后一包烟留给你,希望你给我一包烟的机会,待我处理好我的事后,我去找你。”他将烟塞入她手里,她木讷地拿着,那上面有他的体温,暖暖的,她的心也仿佛在暖起来。

“你的手机呢?”他说。

“干什么?”

“看看。”

她无可抗拒地拿给他。他开机,把他的号码存入,说:你不存我的号,我非常生气。有什么事,第一个要想着通知我。

她撇嘴,弯弯的笑。

他也笑。而后握她的手,说:真凉。暖一点不?

她摇头。

他猝然抱她入怀,说:现在,暖一点不?

她连忙说好了。她知道如果她还不满足,他有更无赖的招数。

他们静静地抱了会,心里都生了点希望,希望是热乎的。但是希望毕竟只是希望。在到达目的的路上,焉知又有怎样的变故。

“你回去吧。”她推开他。

他点头,进了车,又摇下窗,对她说:可以骂我,诅咒我,但是不要气得把烟全烧了。为你着想啊,烟对女人身体不好,少闻为妙。

她又撇嘴,想,这家伙总是道貌岸然。

但是从此,她真的没有燃过一根烟。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给他机会。

伦敦的日子,单调辛苦。她和同事沈博雄在泰晤士报实习。她英语不好,做得分外吃力。休憩的绝大多数时间她都用来突击语言。住宅在外城,环境好,柔和静谧,但是来回上下班颇费周折,在迷宫一样的地铁要换很多次,刚开始的几日,她都不得不比原先设定的时间提早一小时走,因为她总爱迷路。迷路之后她会觉得自己就像几米画中的那个盲女孩,有一种把自己索性丢了的冲动。

她和同事住一起。一幢古老的维多利亚房子,四层,带一个小院。他们住了二楼。上下邻居们几乎都是留学的孩子,很年轻,20岁都不到。黄昏、晚上时常有肆意的喧声笑语通过窗户蓬蓬勃勃攀爬入室。

沈博雄需做夜班编辑,除了周末,他们几乎打不到照面,所以,合住也不算不便。

一个多月后,语声逐渐适应了上班像走迷宫,工作如转陀螺,吃饭就似兔子一样的生活。英国人吃东西很简单,简单到粗糙的程度,一棵芹菜,洗吧洗吧切切就吃了,烹饪方式仅两种,要么烤,要么煮,什么调料都不放,吃的时候自己加。刚开始,语声不太习惯,一手抓着生菜叶,一手举着胡萝卜哐哐咬,边对沈博雄说,像不像兔子?沈此后便称她为兔子。

周末的时候,他们会改善伙食。语声自己做。做满满一桌,而后邀小朋友们共吃。大家总是疯抢一空。熟了后,大家四下串门,聊天喝酒,唱歌辩论,也在院子里踢球,语声觉得自己骤然年轻了很多。

这日逢周末,早上,沈博雄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了。往沙发上一挂,说:兔子,有什么吃的吗?

语声做了小甜饼,正在烤。

稍等。她回。

“语声,我们好像要来新邻居了。刚看房东领了一个人来看房子。可能住四层,你知道四层整层楼都是空的。”

“又一小孩?读书?”

“不清楚啊。”

香味已经肆虐出来,沈博雄开始流口水。“快点,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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