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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部分 (3 / 5)

—因为球衣的惯例是球队保留肖像权,球队的球衣毕竟是统一找公司制作,销售的,不可能留给球员单独出售。而世纪之交的时候,劳尔可是形象好,实力高的顶级红人了,他也只有这么一点收入,也就可以知道,当时的肖像权被盘剥的多么厉害了。

正是因为如此,当初皇马收购齐达内,菲戈,罗纳尔多的时候,都没有遇到多大的肖像权的麻烦。他们的肖像权反正不在自己手里,给大企业和皇马又没有多大的区别,体育公司给的那一点钱,皇马给的工资就能够找补回来。因此,皇马一度占据了他们肖像权的90%的份额,在当时的球星看来都是正常的事情:他们习惯了自己的肖像权全都在别人手里了,不觉得别扭,被谁盘剥不是盘剥?

一直到了贝克汉姆事情才发生了变化。因为贝克汉姆的商业价值太大了,这样做他就吃亏大了,他当然死也不肯给皇马90%。皇马协商的结果,是皇马占据50%,他个人保留50%。因此,其他球星也就顺势都改成了50%,比以前还多了40%。当时来说,虽然是皇马得到了一部分,但是因为有以前的先例,与其说是征收他们的钱,不如说是给他们发了福利。他们的年代特殊,那个时候,从球队手里得到了一半的肖像权,比起来被大的体育公司盘剥全部的,已经是好了很多了。

而到了新世纪以后,所有球队都开始逐渐的把肖像权收到自己的手里:一来,这样做的话,球队可以赚一部分钱。二来,球队有的时候,也需要做出一些统一的规划,对于球队形象经营更有好处,而且,随着新世纪到来,有的时候,球队会以球队的名义和一些企业签订代言合同——比如米兰就曾经和某个内裤公司签订过合同,以球队名义代言内裤,皇马,曼联等球队,汽车,手表,时尚用品的代言都是以球队名义签的——这样的代言,个人是很难得到的,而球队少了一个人就不完全,也是个麻烦,所以,球队都纷纷要求得到球员的肖像权。

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说巴塞罗那,从里瓦尔多那个时候,他们养成了传统,球队的顶级球员拿着自己的百分之百的肖像权。虽然这样看似是球员赚了,但是,实际上,有的时候反而是对球员和球队都没有好处。

例如,巴塞罗那的梅西,肖像权在自己的手里,穿着的是阿迪达斯的鞋子,但是巴塞罗那的赞助有一阵子是耐克的,因此,耐克可以使用巴塞罗那的形象,可是没有梅西的。而梅西在打进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进球的时候,为了不让人认为是耐克了不起,他得给阿迪达斯做广告——他得自己把自己的球鞋脱下来,面朝观众席吻几下,好让球鞋抢镜,让人们看到:这是阿迪达斯的哦!

而他这样的还算好的,毕竟,靠着庆祝露脸还算是不错的了。其他的一些球星,没有进球的机会,又想让球鞋抢镜,甚至会做出来一些在比赛中,故意把鞋踢飞,让鞋子抢镜的做法——甚至有人怀疑,06年卡洛斯系鞋带,也与此不无关系。这些,就都是很失败的经营,球员和球队的收益分开,让球队和球员一起承受了形象和收益的损失。

但是到了现在,情况已经变了很多了。

英格兰的球员的肖像权,大部分都是在自己手里的——或者说,是在自己的公司手里的。英超球员为了逃避税务,大部分的选择,都是以自己个人的名义成立一家公司,把自己的肖像权转交给自己的公司,然后再由公司租给球队——这样的话,可以算是公司交易,而不是个人所得,因为公司交易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一样,这样可以节省一大笔税务,也算是合理避税。而有些人的公司还顺势兼职个人宣传,比如欧文的欧文推广公司就是赫赫有名的一家球员个人公司。

而现在,赵亚宁的问题,就成了一个问题。

他的肖像权缴纳多少给皇马?

“肯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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