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莫非是说和许慎行在一起的那次?想起来了,那晚上我是吃了很多,碟子不是平铺,是用垒的。我有些讪讪地,“和他不熟么,有什么可说的。”要知道后面有这么多事儿与那变态有关,那晚就是饿得只剩一张皮我也不会吃他一粒米。
“那倒是。”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轻松,“行了,这些要吃不下就放着吧。”
我如释重负,可看着那些没动的美味又觉得可惜。正常的话应该是要打包才对吧,可是请客的人都不说打包了我怎么好提?白吃白喝了还要白拿,多难看。而且,而且怎么说也是第一次一起吃饭,提出要打包这行为是不是有点JP?在犹豫与挣扎中,我眼睁睁地看着没动过一筷子的面啊卤水啊就这么被端走了。喂,店家不会把它们回炉再出售吧?开店要厚道啊,这些是付过钱的了!
出店的时候已经快两点了,我的手却还被他拖着。心底是有些抗拒的,所以故意走得慢些,他觉察到了也放慢步伐,我却放得更慢。不管怎么看,我总是落后他一些。
走到先前的那张长椅处,他终于是松开了手,“明天忙吗?”
我摇摇头。
他满意地颔首,“明天中午还在这里等,一起吃午饭。”
让我,搭车到这里。然后,陪他吃饭?!
“明天可能……”
“你不忙。”
“……你就找不到伴一起吃饭吗?” 这家伙的人缘一定很差,连个搭伙吃饭的伴儿也没有。
“怎么,陪男朋友吃饭这么痛苦?”
我败退了,“别提那仨字行不?不就是吃饭吗。你请客,我就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还不用做午饭。况且,以现在的状况我倒真不必和他客气。
他终于满意了,抬手拢了拢我的外套,“刚开始你不习惯是正常的,但是你总得记着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别想太多,把时间花在纠结上太奢侈了,只有在真正快乐的时候才值得浪费时间。”
我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一种类似于勇气的东西在心底弥散开来。真正快乐,什么才是真正快乐。小猫吃到鱼,小狗吃到肉骨头,欠打的小怪兽天天被奥特曼欢快揍着,这些都算是真正的快乐吧。而我是觉得能爱着一个人并且也被对方所爱就是真正的快乐,幸福的极致。当这种幸福求而不得时,就干脆地放手。只是,我从来没想到过,如果自己的手被人拖住不放,那要怎么办?那会是另一种的幸运,另一味的幸福快乐吗?
虽然不太确定,但,可以一试。
耳边,他低低的声音拂过,如喁语私言,“路上小心,明天见。”
作者有话要说:以炯的性格,她不会纠结太久,但也并不会很快就接受并融入到新的身份里。总有个适应过程,但好赖是开始了么。
至于炯当时是怎么回应三眼滴,她这会子记忆不清,但三眼是知道滴。
说出的话,沷出的水,收不回来。
两个人行动的时间要加多啊加多
,关于食堂,个人表示单位的食堂质量和卫生程度还是比外面的好些。
喵~
第二天我却失约了——倒不是不给那个自来熟男朋友面子,也不是吃太多太好吃伤了。而是咱在睡梦中突然接到了某单位人事部门的电话,说在网上看到简历,让去面试个。某无业游民乐坏了,连早饭也没顾着吃,脸也没洗就把衣柜里的衣服翻出来。足足挑了两个多小时才选好面试的衣服鞋子和包包,接着才上网去搜罗那个公司的相关信息做好准备。
面试的时间安排在下午一点钟,我提前两小时出门。出门前还给林戬打了个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索性就发了条短信,让他自己中午爱吃嘛吃嘛去,姐要去讨生活了。
应聘单位位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