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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2 / 5)

rasmus,妹妹Cheryl…Ann Walsh。我没写错,就是四个人四个姓氏,继承来的,或者结婚后改的。

Gerard很大年纪了,我不太清楚他的岁数,不过他曾经告诉过我,按照中国人的算法,他跟我一样属猴子。我们接触不多,但他可能是那三个人当中比较好相处的一个。而照Nicole的说法是,他是老糊涂了。我猜他曾经也和菲兹杰拉德笔下的Anson Hunter相似,差不多生活在同一个年代的纽约,整个世界铺陈在面前,而他挑剔漠。不过现在,Gerard每年都要去温暖的地方过冬,为了他的缘故,甚至考虑过到加勒比海地区办婚礼,只是很快就被推翻了,因为那是“演员和流行歌手偏爱的方式”。这话出自Nicole之口,马上得到Cheryl…Ann和婚礼策划师的附和。

Nicole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巴黎读书,毕业之后做过一段时间的新闻记者。时间很短,差不多就是一年零两个月。发表过的文章做成一本精致的塑封册子,如今已是打趣说笑的话题,只因为文章的主题大多是关于罢工、劳资问题和阶级冲突的。显然打那之后,她的生活方式和想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过,那段经历多少让她认识了一些文艺界的人物,之后她没有再工作过,在几个社团挂了主席或是秘书长的头衔,组织读书会,慈善演出和拍卖会。

Cheryl…Ann的经历要简单得多。在纽黑文读书,毕业后跟着母亲做些社团工作。二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在四十七街做生意的南非人Jaco Walsh。她花了一年半跟他结婚,七个月之后离婚,得到了论抽屉算的钻石和有色宝石。

不知道是谁说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专门帮人解决家庭问题是治疗师?还是社会学家?如果是后者,我爸应该更能理解这句话。他是社会学家,或者更准确地说,一所二流大学的社会学老师,不过,就算是他,恐怕也很难想象,这样两个家庭如何“结合”。

当我说起我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医生的时候。Nicole还一本正经的问我:“你母亲是哪方面的医生。”我老实回答:“遗传学。” 我笑着猜想,出现在Lyle和他家人脑海里的是怎样两个人:剑桥城那些穿花呢西服的学究,和权威干练的女医生?

而现实是,我爸四十岁上评上副教授,在那之后再也没有做过什么认认真真的学术研究,至今仍旧是副职,在学校上没什么人听的关于品德伦理的公共课。妈妈在一家区级妇产科医院混日子,靠几台进口仪器回答所有遗传学问题。他们住内环边缘上一套不到一百平方米的公寓,骑自行车或是乘公共汽车上班。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的重心都是我,后来也总是在朋友和同事面前说起我。

我没想过要粉饰什么,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妈妈胖了,但还是挺漂亮的。爸爸高大英俊,看起来比一般五十多岁的男人要年轻。甚至会说几句英语,九几年的时候来过一次美国,在密歇根做过学术访问。如果要与之结合的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可能还会处的挺愉快的。不过Lyle,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46)菜单

2006年一月十六日,当我爸我妈穿着一身簇新的行头出现在机场国际到达口的时候,他们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我,我也没有一下子认出他们。爸爸真的去Brook Brothers买了一件肘部镶有皮料的棕色花呢西装,妈妈系着丝巾化了妆。而那个时候,我打扮精致,而且怀孕已经三个半月,自己天天照镜子还不觉得,原来的衣服也都能穿,但肚子已经有点看得出来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个问题,他们熟悉的那个大大咧咧穿着随便的女儿和Lyle眼里的我并不相同。我不是个做作的人,但却不能保证从来没有在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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