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部分 (2 / 4)

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工作中,限制措施不是不可以运用,关键是怎样运用。

奥运会以来,每次限制措施的出台几乎都伴随着相应的便民措施。在出台这些便民措施时都用了一个过去用得并不太多的词,那就是“人性化”。应该说,政府讲“人性化”,体现出政府执政理念的进步。但真正的“人性化”是什么?人性化的措施是政府想出来的,还是群众根据自己的需求提出来的?当然应该是后者。政府要真正把“人性化”理念体现在执政过程中,体现在每一次具体的管理活动或管理措施中,就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因此,“人性化”的真正体现,首先是政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听取群众的呼声。在出台任何一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管理措施时,都要与群众广泛深入地进行交流与沟通,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决策的全过程。这不仅是一个程序问题,而是政府是否真正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现在国家出台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都很重视事前征求意见,开展讨论。譬如国家关于医改的方案,已经两次公开方案,在社会上广泛征求意见。全国人大拟讨论通过的重要法律也是如此。在10月底举行的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就有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邮政法(修订草案)、国家赔偿法(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实践证明,充分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可以使政府的决策和法律的制定更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实施起来也就更加顺利,从而少走弯路和避免大的失误。像交通管理限行措施这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管理措施,在公布实施之前,一定要先把方案公之于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专家的意见是要听的,但要把专家的意见和群众的意见结合起来。政府在听取专家的意见时,也要引导专家重视群众的意见。有的专家过多关注自己的专业理论、原则与标准,不够重视群众的情绪与要求,甚至摆出专家的架子对群众的意见说三道四。政府决策重视听取专家的意见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相对于专家意见和群众意见,政府还是最应重视群众意见。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是政府决策参照的唯一标准。

现在的交通限行措施将试行到2009年4月10日。在此之前,政府应尽早以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大讨论,就如何解决堵车问题发动群众人人献计献策。经过群众的广泛参与,相信一定能拿出更多更好的办法来。最重要的是,这些办法是群众参与拿出来的,更容易得到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实行起来也就更容易收到好的效果。

限制措施本身不要简单化,一刀切。在限行区域与时间上,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交通拥堵的严重地段、高峰时间段,局部、分段采取限行措施。这种限行措施与现在正在实施的限行措施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限行是局限于尽量小的区域,尽量短的时间段。限行只在最拥堵的路段,只在最拥堵的时间段。能不限行的路段就不限行,能不限行的时间段就不限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道路资源,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在拥堵路段方面,交通管理部门现在已经掌握了某些路段的规律性拥堵。对于这些已经呈现规律性拥堵的路段,就可以采取相应的限行措施。在这样的路段采取单双号的限行应该是可行的,不仅可以基本解决这些路段的交通拥堵,还可以有效地把一半的流量引导到邻近的相对不很拥堵的路段,充分地利用道路资源。譬如西三环路早晚高峰时拥堵很严重,而附近的蓝靛厂路却很通畅,道路资源利用不充分。如果在早晚高峰时西三环拥堵路段采取单双号的办法限制通行,就可以把一部分车辆引导到蓝靛厂路,既缓解了三环的拥堵,又使蓝靛厂路的道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由于这样的限行并不是在整个市内区域,只是在某些路段,群众可以从邻近的非限行路段绕行,虽然也带来一些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