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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3 / 4)

到自家身背后了,他竟然还无所察觉,这让他如何不惊诧莫名? 两人急忙回头看去,只见说话的是个五十来岁的乞丐。这人一张长方脸,颏下微须,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拿着一根绿竹杖,莹碧如玉,背上背着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脸上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神情猴急,似乎若不将鸡屁股给他,就要伸手抢夺了。 一见眼前这人的形象,再想到他能够悄无声息摸到自己背后的恐怖身手,凌牧云已经猜到眼前这人是谁了,除了天下五绝中最贪口腹之欲的北丐洪七公还能有谁? 还没等凌牧云和黄蓉两人回答,洪七公已经大马金刀的坐在了对面,取过背上葫芦,拔开塞子,酒香四溢。“咕嘟咕嘟”的喝了几口,把葫芦递给凌牧云,道:“娃娃,你喝。” 要说洪七公的举止其实是有些无礼的,不过已经猜出洪七公身份,知道这位丐帮帮主行事素来不拘小节,所以凌牧云也不去怪罪,当然,他就算想怪罪也没那个本事。想到自己的任务终于有了着落,凌牧云心中不禁一喜,也不跟洪七公客气,伸手就从他手中接过酒葫芦,“咕嘟咕嘟”灌了两口,但觉葫中之酒醇香浓厚,不是凡品,于是哈哈一笑,将酒葫芦递回,道:“好酒,前辈请我们喝酒,我们请前辈吃鸡,公平合理。” “哈哈哈,娃娃你这话我爱听,别看我是个老叫花子,其实从心里来说是不爱吃白食的。”洪七公哈哈一笑接过凌牧云递来的酒葫芦,随即又向黄蓉问道:“女娃娃,你喝不喝?” 黄蓉摇了摇头,突然见他握住葫芦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一根食指齐掌而缺,心中一凛,想起她在桃花岛上时曾听父亲说过的一位与之并肩齐名的人物,心道:“难道今日机缘巧合,真遇上了与爹爹齐名的九指神丐不成?且探探他口风再说。” 又见他望着自己手中的肥鸡,喉头一动一动,口吞馋诞,黄蓉心里暗笑,当下撕下半只,果然连着鸡屁股一起给了他。 洪七公大喜,夹手夺过,风卷残云的吃得干干净净,一面吃一面还不住赞美道:“妙极,妙极,连我这叫化祖宗也整治不出这般了不起的叫化鸡来。” 听洪七公这么一说,黄蓉心中已是再无怀疑,除了身为丐帮帮主的洪七公,又有谁敢如此大言不惭的说自己是叫化祖宗?当下微微一笑,把手里剩下的半边鸡也递给他道:“前辈既然喜欢吃,那就把这半只鸡也给享用了吧。” “嘿嘿,这怎么好意思呢,你们两个小娃娃自己还没吃呢。”洪七公虽然口中客气,一只手却伸出去将那半只鸡又接了过来,片刻间又吃得只剩几根鸡骨。吃完之后,他拍了拍肚皮,叫道:“肚皮啊肚皮,这样好吃的鸡,很少下过肚吧?” 黄蓉噗哧一笑,说道:“小女子偶尔烧得叫化鸡一只,得入叫化祖宗的尊肚,真是荣幸之至。”

………【第六十三章 美食大家洪七公】………

“你这女娃嘴巴倒是甜得很。” 洪七公闻言哈哈一笑,从怀里摸出几枚金镖来,向凌牧云一递,说道:“昨儿见到有几个人打架,其中有一个可阔气得紧,放的镖儿居然金光闪闪。老叫化顺手牵镖,就给他牵了过来。这枚金镖里面是破铜烂铁,镖外撑场面,镀的倒是真金。娃娃,你拿去玩儿,没钱使之时,倒也可换得七钱八钱银子。” 凌牧云见洪七公要用金镖抵充吃鸡的钱,笑着摇摇头道:“前辈,方才我已经说过了,你请我们喝酒,我们请你吃鸡,公平合理,现在你这又是做什么?” 洪七公闻言神色略显尴尬,搔头道:“这可难啦,我老叫化向来不占人家便宜,平日里向人讨些残羹冷饭,倒也不妨,今日却吃了你们两个娃娃这样一只好鸡,我那酒水虽然不错,却也不是什么太名贵之物,区区几口酒水绝对抵不上这样一只好鸡的,我老叫化可不能你们两个小娃娃的便宜,否则传出去还不叫人笑掉大牙?” 凌牧云笑着摇摇头道:“茫茫人海,相逢就是有缘,既然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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