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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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帮吴中分部,实际上就是一个破庙。
一袋长老插着腰,颐指气使,“臭小子,你擦擦鼻涕,你瞧你这脸黑的。姓名报一下。”
“狗蛋,狗剩,二狗子,写什么都行。”我用力抹了抹脸,蹭了蹭鼻涕,我这脸还叫黑,我就是抹黑了,我也是个白净的人。
一袋长老拿起毛笔,白了我一眼,“说大名。那些个是名字吗?啊?”
“我,我,我叫端木凌云。”我颤抖而骄傲的爆出了这个让我恶心想吐的名字。
一袋长老直着腰,目瞪口呆,“你可真行,你一个要饭的,还是没有组织,一直自己单干的要饭的,你居然起了这么一个高雅的名字?谁给你起的。”
“我爹。”我极不情愿的开口回答,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厌恶“爹”这个字眼。
一袋长老挠了挠胳肢窝,闪进了里屋。
不多时,他弯腰驼背的走了出来,眉开眼笑,“我看你聪明伶俐,非常,十分符合我们丐帮的要求。想不到,丐帮居然能傍上你这个富二代。你知道你爹悬赏找你吗?”
我冷冷的说道,“我爹已经不在了,我没有爹。”紧接着,我又甩了一句,“给句痛快话,你们收不,不收我继续当个体乞丐去了。”
我那个没有人性的爹,很不幸,其实还活在世上。
不是都说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吗?
我真的不知道,他啥时才能抛妻弃子丢小三,直奔阎王爷那去反省一下自己的人生……
作为一个人,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忘恩负义的渣爹而自卑和脸红。
但是作为一个特务,我又何尝不曾干过一些黑暗而又龌龊的勾当。
我曾经无比憎恨这个男人,可是当我明白,就算这个男人真的倒霉透顶了,我娘也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了。
这种恨就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淡漠了。
只是很不幸,在我变得坚强以前,我娘就揣着满是泪痕,字迹早已模糊的一纸休书,含恨而去了。
从那以后,我就离开了家乡彭城,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足足离我家有十里路远。
我要急死渣爹,就不让他找到我,我要冷静的看着,看着他和那个胡美丽是如何覆灭的。
我那时常会问自己:这样是不是太不孝了?
但是就算天打五雷轰,我也不要再去认他。
我知道,如果和他朝夕相对,即使天天山珍海味,绫罗绸缎,我也会疯的。
因为每次看到他,我会不停的想起娘的音容笑貌……
想当初,她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大家闺秀,不幸的是,之后她竟鬼使神差的嫁给了爹,同时也把自己的家产带给了这个曾经一穷二白的书生。
爹,你怎么就能这么恨心。
占了人家的家产,人家的房子和地,让人家给你传宗接代,你还要赶人家走,临走了还送张休书?
我恶狠狠的诅咒这个男人,这个本应该和我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的男人。
有一天能变成天底下最彻底的倒霉蛋。
即使我知道,这诅咒很不孝,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厄运。
但是,那又怎样?
哥不怕,哥死扛着,为了娘,值得。
老天似乎一直在考验着,我的意志品质是否足够的坚定,于是我这一诅咒就是十年。
皇天不负苦心人,不知道是我的诅咒,还是天道循环终于应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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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审死官气得直拍桌子,“别走神,再发呆我给你动刑了!继续,你继续往下说。问啥说啥,先别回忆不该回忆的了。怎么上面来的人,都这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