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
这一天夏至刚过。
蓝色钱江小区一位老太太睡不着。
4点多钟就醒了。
她住在16楼,听到17楼有密集的脚步声。
这么早哪来的密集的脚步声呢?
谁也不知道17楼当时发生了什么。
4点55分。
住在18楼的莫焕晶开始行动了。
她是1802室家请的保姆。
请她的男主人叫林生斌,女主人叫朱小贞。
这一家还有3个小孩,2个男孩和1个女孩。
此时的莫焕晶正用打火机在客厅点燃了书纵火,借此引燃沙发和窗帘。
她纵火的动机很新奇。
因为凌晨赌博输钱,所以想点小火扑灭立功,以此再次借钱。
因为之前林生斌一家曾借过钱给她。
纵火时间在4点55分。
从凌晨到纵火这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里,莫焕晶能够突然想到这样的鬼点子?
正常人应该是做不到的,一般人干这事儿不可能临时起意。
火已经烧起来了。
5点04分50秒的时候,一艘渔船上的渔民看到了火情。
率先打电话报警,这时候起火时间只有10分钟,但火势并不大。
此时的朱小贞也发现了火情,她急忙叫孩子一起逃生。
孩子的房间在北面,于是她去了孩子的房间。
两个男孩的房间在最西北角,女孩的房间在隔壁。
所以朱小贞先去了男孩的房间,带上两个孩子去了女孩的房间。
怪就怪在这里,既然是逃生,不是应该立刻拉着女孩一起跑吗?
怎么进入女孩的房间要把门关上呢?
这太不符合常理了。
更诡异的是,身为一家之主的朱小贞,竟然打不开自家的房门!
那么是谁把他们锁在了房间里呢?
而此时的莫焕晶在干嘛呢?
莫焕晶的行为十分怪异,不是想邀功请赏吗?
按理说她应该在现场让朱小贞看见她灭火才对啊。
可是莫焕晶接下来做的事情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她说自己原本打了一桶水准备灭火,但是摔了一跤之后就忘了灭火了。
转而去16楼通知邻居撤离,去19楼告诉邻居往楼顶上走。
当时的火势并不大,这么多人一人一桶水足以浇灭。
然而她的做法是让众人远离18楼。
而她也不去救火。
似乎她所做的一切只是让周围的邻居远离18楼。
那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她既然想要邀功。
那么即使不能灭火,也可以借着帮朱小贞和孩子逃离火海来邀功。
但是她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还有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逻辑。
假设莫焕晶纵火之后扑救成功,那么事后莫焕晶会被视为立功呢?
还是会被怀疑呢?
火源来自客厅,并且是在清晨。
这个时候发生火灾,难道不是作为保姆的莫焕晶自己干的吗?
当时家里就只有莫焕晶、朱小贞和三个孩子。
清晨大家都在睡觉。
只有莫焕晶作为保姆身份起来做早餐。
发生火灾还能有谁干的呢?
此时,被锁在房里的朱小贞发现出不去了,于是开始自救。
一系列诡异的事情不断发生。
5点05分55秒。
朱小贞打了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