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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1 / 5)

多少个日日夜夜她辗转难眠,楚慕阳带给她的何止是伤痛,是擎天的毁灭,又有多少次她咬牙咽下眼泪,艰苦的在荆棘中攀爬,这些,没经历过的又怎么会懂?

握住拳头,隐隐的发抖,她痛恨自己,痛恨这样的自己,痛恨还会因为看见那些而激动的自己。

沈让将手松开,说了句:“开车。”

沈让西装上的袖口折射出耀眼的光芒,晃的简思眼睛有些发疼。

“我不喜欢你的直发,烫成弯的。”

简思一直就搞不清楚,自己和沈让算是什么关系,沈让的脾气很大,很少笑,也不是不笑,高兴的时候会像个小孩子,不高兴光是眼神就能冻死你,沈让有轻微的洁癖,家中所有的窗帘要三天洗一次,开始的时候简思自不量力的想用这种方式去偿还,沈让只是笑,说了句随便你,真正做起来,简思才明白沈让笑容的寒意,他对简思好,可是简思知道这种好,无非就是一种对玩物的心态。

高兴的时候拍拍你的头,不高兴的时候就瞪眼睛。

越来越多的接触,她发现其实沈让并不是象外面看上去的那样冷,他也会哈哈大笑,也会调侃别人,也会讽刺也会挖苦,是个挺平凡的人,除了花钱大了些,简思一直就很好奇,一个医生每个月的工资到底有多少,可以让他这样的败家。

有一次她偷偷的将白色的拖鞋和橘色的拖鞋放在进门口的地方,她以为沈让会选择白色的,因为他是个洁癖男,结果沈让看了一眼地上的拖鞋,挑了挑眉头,带着坏笑看着她说:“其实我更喜欢橘色。”

一个大男人穿着橘色的拖鞋,看起来颇有几分喜剧的氛围。

沈让是个闷骚的男人,简思得出结论。

他喜欢吃的不多,不喜欢吃的不少,饭菜都是简思在打理,对于简思的手艺他似乎很满意,将家里的阿姨解雇,只留下每周打扫卫生的小时工。

他们关系是同睡一张床,同进一个门,同吃一锅饭的陌生人,至少简思这样认为。

沈让的女人不是只有自己一个,这点她很清楚。

***

沈让和简思的关系叫他的一群发小看的有些雾里看花雾煞煞的。

这两人吧,说关系亲密不像,说是路人那更不可能,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简思见过沈让的一些朋友,最常见的有三个人,沈让也不避讳,到哪里都带着她,三个人对她都不同。

茅侃侃只是笑,许圆圆是深思,而顾援北则是不屑。

简思形象来了天翻地覆的大变化,头发染成了栗棕色,烫成了大大的发卷,显得脸更加的小,人也更加的精神。

简思的个子很高,有173,之前是120斤,沈让一句胖,她就被送到了修身堂,修身堂的创办人是曾经香港的一个明星,这里别看价钱贵的吓人,可依然是人满为患,为什么?

因为在修身堂你只需要躺下,然后睡一觉,出来你就会发现明显的瘦了,这可不是托儿,店长给她定制的计划是要做两个疗程,6-8周一疗程,一周去三次,但不能连续三天,说是至少两个疗程。

一个月后,简思彻底变了一个人,掉了30斤。

可是外表的改变抵不上心灵的改变,楚慕阳似乎已经离开了她的生命,虽然有时候也还是会想到,可是记忆已经越来越远了,淡了好多,加上学业的不顺让她很是苦恼,更加的没有心思去想以前的那些破事。这一个月中,简思的精神已经快接近崩溃的边缘。

她的基础惨的可怜,英文的话,也就只记得象是apple这样简单的单词,她似乎很努力,课上课下几乎将全部的时间注意力全部用在课业上,可是看着自己努力的结果,还是让她偷偷的哭了。

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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