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5太子杀己,大恶也;加谥为“灵”,小过也。不为大恶怀忿,反为小过有恨,非神之效,见示告人之验也。夫恶谥非“灵”则“厉”也,纪于竹帛为“灵”、“厉”者多矣,其尸未敛之时,未皆不瞑也。岂世之死君不恶,而独成王憎之哉?何其为“灵”者众,不瞑者寡也?
【注释】
竹帛:古代书写用的竹简和丝织品,此指史书。
敛:通“殓”。把死人装进棺材。
【译文】
太子杀死了自己,这是极大的罪恶;加给谥号叫“灵”,这是小过错。
不为极大的罪恶忿怒,反而为小过错怀有遗憾,不是魂有神灵的证明,也不是魂能显示告知人的证明。坏的谥号不是“灵”就是“厉”之类,记载在史书上谥号称为“灵”、“厉”的人是很多的,他们的尸体没有装殓之时,并非都不闭眼睛啊!难道世间上死后得坏谥号的君王都不厌恶坏谥号,而唯独楚成王憎恶坏谥号吗?为什么被谥为“灵的君王那么多,而不瞑目的却这样少呢?
【原文】
63·16郑伯有贪愎而多欲,子晳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子晳攻伯有,伯有出奔。驷带率国人以伐之,伯有死。其后九年,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则皆走,不知所往。后岁,人或梦见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及壬子之日,驷带卒,国人益惧。后至壬寅日,公孙段又卒,国人愈惧。子产为之立后以抚之,乃止矣。伯有见梦曰:“壬子余将杀带,壬寅又将杀段。”及至壬子日,驷带卒,至壬寅公孙段死。其后子产适晋,赵景子问曰:“伯有犹能为鬼乎?”子产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11)。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12)。匹夫匹妇强死(13),其魂魄犹能凭依人以为淫厉,况伯有,我先君穆公之胄(14),子良之孙(15),子耳之子(16),弊邑之卿(17),从政三世矣。郑虽无腆(18),抑谚曰蕞尔小国(19),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其族又大,所凭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20)?”
【注释】
伯有:良霄字,春秋时郑国大夫。愎(bì避):任性。
子晳(xī西):公孙黑字,春秋时郑国大夫。
驷带:春秋时郑国大夫,子晳一族的族长。据《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伯有出奔后,不久又回国都。驷带讨伐他是回国都以后的事。国人:古代称住在国都里的人为国人。壬子:指鲁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周历三月二日。
壬寅:指鲁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周历正月二十七日。
段:公孙段,驷带的同党。
子产:参见11·14注。
“伯有见梦”至“公孙段死”:此七句与前节语意重复,且文意亦不衔接,不当有。赵景子:即赵成,春秋时晋国大夫。
魄:迷信说法,人生下来最初具有的支配身体活动(如耳听、目看、手足动等)的是“魄”,它由阴气构成,依附于人的形体之内。
(11)阳曰魂:迷信说法,人生下来后逐渐有了思想意识,这是“魂”在起作用。“魂”由阳气构成,可以离开人体而存在。《说文》:“魄,阴神也;魂,阳神也。”(12)精爽:指精神的初级阶段。神明:指精神的高级阶段。
(13)强死:这里指命不该绝而被杀死。与自然死亡相反。
(14)穆公:郑穆公,春秋时郑国君王,公元前627~前606年在位。胄(hòu宙):后代。
(15)子良:即公子去疾,郑穆公的儿子,郑国大夫。
(16)子耳:即公孙辄,郑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