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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2 / 5)

鸟。鹄(h*胡):天鹅。

【译文】

凡是万物都互相克制残害,有血动物则相互争斗取胜,至于它们互相吞食,是由于因牙齿的锋利与不锋利,体力的强弱,动作的灵巧敏捷,气焰声势勇猛凶暴的缘故。像人在社会上,势力不相等,力量不平均,自然要互相争斗取胜,互相制服。以力量相互制服,于是用刀相互残害。人用刀相互残害,就像动物用齿、角、爪、牙互相争斗刺杀一样。那力量强大犄(j9基)角锋利,气势猛烈牙齿很长的,就能取胜;气势弱小脚爪很短,胆量小的脚爪不锋利的,就只好屈服,恐惧。人有勇敢的有怯懦的,所以打仗有胜利的有失败的,胜利的不一定禀受过金气,失败的不一定承受了木气。孔子害怕阳虎,据说见了他汗流浃背要向后退着走,阳虎未必脸白属金,孔子也未必面青属木。鹰隼(s(n损)之攻击斑鸠麻雀,鸱鸮之啄食天鹅大雁,未必鹰隼、鸱鸮生在南方属火而斑鸠、麻雀、天鹅、大雁产在西方属金,而是由于这些飞禽体力凶猛与怯弱相互争斗取胜,制服的结果。

【原文】

14·7一堂之上,必有论者。一乡之中,必有讼者。讼必有曲直,论必有是非。非而曲者为负,是而直者为胜。亦或辩口利舌,辞喻横出为胜(1);或诎弱缀跲(2),蹥蹇不比者为负(3)。以舌论讼,犹以剑戟斗也。利剑长戟,手足健疾者胜;顿刀短矛,手足缓留者负(4)。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大无骨力,角翼不劲(5),则以大而服小。鹊食猬皮(6),博劳食蛇(7),猬、蛇不便也。蚊虻之力不如牛马(8),牛马困于蚊虻,蚊虻乃有势也。鹿之角足以触犬;猕猴之手足以搏鼠。然而鹿制于犬,猕猴服于鼠,角爪不利也。故十年之牛(9),为牧竖所驱(10);长仞之象(11),为越僮所钩(12),无便故也。故夫得其便也,则以小能胜大;无其便也,则以强服于羸也(13)。

【注释】

(1)喻:清楚。横出:流畅。

(2)诎(q)曲):言语钝拙。缀(chu^辍):通“辍”,中止,停止。跲(ji2颊):牵绊。缀跲:形容迟钝。

(3)蹥蹇(li2nji3n连减):艰难。这里指说话结巴。不比:这里指语言不连贯。

(4)留:这里是迟钝的意思。

(5)劲:坚强有力。

(6)参见《说苑·辨物》。

(7)博劳:又称伯劳,是一种鸟。食大型昆虫以及蛙类、蜥蜴类或小型鸟兽等。终年留居我国西南、长江流域以南直达华南地区。参见《吕氏春秋·仲夏纪》高注。

(8)虻(m6ng萌):一种蚊虫,形似蝇而稍大。雌虫刺吸牛等牲畜血液,危害家畜。

(9)年:《太平御览》卷八九九引《论衡》文作“围”,可从。围:这里指两手拇指与拇指相对、食指与食指相对所成的圆周长度。

(10)牧竖:牧童。

(11)长:《意林》引文作“数”,可从。

(12)越:古族名。秦汉以前就已广泛分布于长江中下游以南,部落众多,所以又有百越、百粤之称。钩:扣留。这里是管束的意思。

(13)羸(l6i雷):瘦弱。

【译文】

在一间堂屋里,必定有争论的人。在一乡之中,必定有打官司的人。打官司肯定有曲直,争论一定有是非。错误的理亏的算失败,正确的有道理的算胜利。也可能有的以口才好,擅长辩论,言辞清楚流畅而取胜;有的则因言辞无力表达迟钝,口吃语言不连贯而遭失败。以口舌争论、打官司,就像用剑戟争斗一样。锋利的剑长柄的戟,加上手脚有力敏捷肯定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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