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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2 / 5)

拼欲望呈指数级增长,此刻直接决堤,二话不说便拖着钟琴往店里走。

钟意试了一双浅嘴鱼口鞋,又挑了双运动款的单鞋,眼睛在两双鞋上瞟来瞟去,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钟琴一向对她的品位意见很大,这次也不例外,钟琴掐着下巴一脸不赞同:“那双鱼口的多好啊,要款式有款式,要气质有气质,这颜色这剪裁还特别显脚小,穿出去绝对大杀四方。”

钟意弯腰褪下鞋子:“这双鞋不合脚。后跟又太高,我们报社的那群男人身高已经够悲催了,我穿上这鞋都快一米八了,他们还活不活?”

钟琴不以为然:“好看就行了呗,你管那么多?”

钟意叹了口气,指尖在鞋面泪珠般晶莹的碎钻上轻轻滑过,盈盈的水光在她眼底一闪而过:“钟琴,其实这男人吧,分两种。有种男人,就像这双高跟鞋,看起来很美,工艺复杂,价格昂贵。咱们要是觉得不合脚想把他踹了,就成了别人眼里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混球。可惜,就算对方是水晶鞋,咱们要不是灰姑娘,就算削断脚跟鲜血淋漓,一切都是白搭。另一种男人,跟这双单鞋似的,外观保险,内在温暖,不用担心会磕掉这颗钻石那颗玛瑙,也不用时不时的送回店里保养,下雨天能穿,爬山也能穿,绝对物超所值。”

钟琴看怪物似的打量着钟意:“发烧了吧你。就买双鞋的事儿,你居然给我上起来政治课,欺负姐没男人是吧?你也别水晶鞋运动鞋的跟我绕。我跟你说,小江不是你所说的水晶鞋,谢天更不可能是那双运动鞋。妹妹啊,你和小江结婚都两年了,脑子怎么就拐不过弯儿来呢?你那牛脾气我还不知道,当初你要是一点儿都不喜欢小江,又怎么可能嫁给他?怪不得一个个都说,女人最念念不忘的是伤她最深的男人,快别犯*贱了,看得我眼睛疼。”

可是,当初,想当初,她是不愿意的。

面对完全会错意的钟琴,钟意只觉得如梗在喉,一个字都吐不出,手指在柔软的小牛皮上掐出了细碎的花纹,她抬起手把两双鞋递给店员,声音嗡嗡的响:“对不起,这两双鞋我都不太满意,真是麻烦您了。”

和钟琴告别之后时辰尚早,那个所谓的“家”,钟意是不想回了,漫无目的在附近转着圈,走着走着,就来到了与B大一街之隔的T大,她的母校。

学校变化并不大,梧桐枝疏朗,绿叶茂盛,两树之间拉着一条横幅,上面漆着一行大字“到西藏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横幅下是莘莘学子青春洋溢的脸庞,相映成辉的画面,像把尖锐的锥子,直直刺进钟意的心脏。

她仰着头,盯着那条横幅看了许久,想当年,她曾经信誓旦旦的要做战地记者,甚至很认真的和谢天讨论过这个问题。谢天表现得颇为宽容大度,态度比钟父还要开明。钟意至今记得谢天温润的声音,他伸手捏捏她的脸,微笑:“有什么办法,那是你的事业。”

而江哲麟,却总把她的工作当成儿戏。开水间的对话再次出现在脑海里,钟意觉得像是有把锯条在脑仁里来来回回,钝钝的发疼。

再往里走,钟意看见中心广场上搭了个简易舞台,有学生正在上面表演,歌声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还卖力的舞动着——原来是歌手大赛的海选。

记忆翻涌上来,谢天沉静的歌声,隔着雨水清淡的吻,无数手机屏汇成的光海,现在想起来,都是那么久、那么久之前的事了。

钟意踮起脚,眯着眼睛看着树缝里漏下的辰光,忽然有些感慨。或许她对谢天的爱意早就被两年的光阴冲刷殆尽,她所怀念的,不过是那段肆无忌惮的青春罢了。

钟意跟着节奏强劲的音乐摇摆起来,恍惚间听到有人叫她,扭头一看,那个人居然是谢天?!

钟意有些难以置信,又非常懊恼出门的时候怎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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