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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這隻手鐲一看就是古物,外面的金色已經有些暗了,裡面鑲嵌了無數寶石,就方明湘認識的,就有紅寶石、綠寶石、綠松石,還有其它她叫不出名字的漂亮寶石。

方明湘兩世為人,通過鑑定節目,見識過大量的寶貝,知道手鐲這種嵌絲方式,現在早已失傳了,單是這工藝,就值錢了。

「一隻手鐲而已,客氣什麼?」邵玉竹不由分說地塞到好手裡。「原本想給你弄一隻手的翡翠鐲子,可惜沒碰到好的玉。」

現在的有錢人,喜歡戴黃金,顯示自家有錢。

特別是越來越多的人,戴著小指粗的金項鍊招搖過市,戴金器慢慢成了暴發戶的代名詞。

像邵玉竹這樣出生的人,自然不會跟潮流,把自己弄得這麼俗氣,所以她們開始以戴翡翠飾品為美。

受此影響,國內翡翠的價格,也不停上漲,以前幾千塊可以買到的玉器,現在動輒就是幾萬了。

「你這隻古鐲,鑲了這麼多寶貝,可比玉鐲值錢多了。」方明湘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清楚它的價值,主動說了一句。

除非是極品的翡翠,價值幾百萬以上,普通的翡翠,肯定比不上這隻手鐲。

「說錢就俗了。」邵玉竹見她識貨,自然高興。「姐妹之間,給你送陪嫁之物,不是應該的嗎?」

為了找份合適的禮物,她費盡心機,到處去淘貨,最後才在娘家某個親戚開的店裡,相中這件寶貝。

邵玉竹在圖書館工作,本身就見多識廣,知道這種已經失傳的黃金鑲嵌工藝,會給這件手鐲增色不少。

原本還擔心方明湘不識貨,沒想到她了解得比自己還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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