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原本的計劃,早上找到李文桃後,下午去找朱芳蘭。
現在發生這樣的事,她有些不敢直接找上門去了。
猶豫了一會,最後決定先打個電話,然後確實要不要去找她。
沒有電話號碼沒關係,通過114查到鎮小的對外號碼,再通過辦公室,問到了她所在辦公室的電話。
「喂,請問你找誰?」對面傳來一陣悅耳的聲音,說的是普通話,而且非常標準。
不像方明湘說普通話時,平翹舌不分,所以總帶著股本地人的腔調。
「我找朱芳蘭老師。」方明湘回答。
「我就是。」對面的人似乎沒料到是找自己的。「請問你是?」
「芳蘭,我是明湘,你的初中同學,還記得我嗎?」方明湘笑著問。
還在那裡教書就好,這個老同學應該過得不錯,不用擔心發生李文桃這樣的狗血事件了。
「老同學你好,怎麼想著給我打電話了?」朱芳蘭一聽,頓時笑了,聲音輕脆爽朗,非常有活力。「我聽家裡人說,你現在已是大老闆了,還以為你早忘了我呢?」
在老家大數人眼裡,考上師範,成為公辦教師,等於吃公家飯了,以後旱澇保收,不用擔心將來的生活了。
但是工作時間長了,見識了外面的世界,就有點不滿足現狀了。
當一名公辦老師,確實還算體面。但是跟方明湘這種有錢人比,就什麼都不是了。
人家一年賺的錢,就是幾萬幾十萬,自己就算干一輩子教師,也肯定賺不到。
看看班上有的家長,家裡有房有車,身上穿的衣服和戴的金銀首飾,也不是她買得起的。
倒不是她勢利,實在是學校的老師,大多攀比心很重,誰找個有錢男朋友,誰收到了什麼貴重禮物,都會拿出來整天議論。
處在這樣的環境裡,免不了浮躁,她想安心教書,也做不到。
第十二章 人生無常
她今年二十四歲了,還沒結婚,對象是師範的同班同學,現在在下面的村小教書,情況比她還不如,所以經常被同事拿來取笑,說她瞎了眼,找了個沒用的男人。
說起來男友確實不如她,長得一般,性格也宅,平時除了備課,就是看書,一點沒有上進心。
她會選擇他,更多的是因為兩人在一起久了,習慣了彼此的存在。
還有就是性子好,沒有大男人的霸道,能容忍自己的小脾氣。
原本兩人計劃今年年底結婚,因為他家裡窮,拿不出買嫁妝的錢,於是鬧翻了,到現在還在冷戰。
不是她要求高,獅子大開口,想多要彩禮。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總不能叫她一個女孩子,出錢買嫁妝,然後倒貼過去吧!
何況她的父母也是農民,能有幾個錢?家裡還有一個讀高中的弟弟,需要她貼補家用呢?
人都是要臉的,如果出嫁的時候,她連最基本的嫁妝都拿不出來,被人指指點點地笑話,她還真丟不起這個臉。
「怎麼會?你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我可一直記著你呢?」方明湘被她的情緒感染到了。「什麼時候有空,我想請你吃飯——」
心裡想著,看來朱芳蘭這個伴娘,應該沒問題了。
「下午我沒課,可以出來陪你。」朱芳蘭正想找個人訴訴苦,方明湘來得正好,於是主動說道。「你現在在哪裡?要不我去找你?」
說完,開始整理桌上的試卷。
今天上午剛進行了單元測驗,反正也不著急,明天再改卷子也沒關係。
「還是我來接你吧?」鎮小離這邊有些遠,坐車沒那麼方便,自己反正也沒急事,開車去把她接過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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