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9年,法國在不利形勢面前被迫與查理五世簽訂和約並放棄對義大利的主權要求。7年過後,法蘭西斯一世再次挑起戰爭,占領了皮埃蒙特和薩伏依。1538年,法國和&ldo;神聖羅馬帝國&rdo;簽訂為期10年的停戰協定。法國使者在米蘭被殺一事引起了1542‐1544年的戰爭。法國同丹麥、瑞典、奧斯曼帝國結盟,查理五世與英國結盟。法軍先後占領威尼斯和馬里尼亞諾,但查理五世卻攻入法國境內。雙方於1544年簽訂《克雷普和約》。1551年再度爆發義大利戰爭。交戰雙方互有勝負,誰也不占明顯優勢。1559年4月,法西締結《卡托‐康布雷西和約》,正式結束了法國對義大利的爭奪,西班牙在米蘭公國、那不勒斯王國、西西里和撒丁的統治得以鞏固,義大利的分裂局面依然繼續。
義大利戰爭是一場法、西霸權爭奪戰,是中世紀歐洲封建王國領土擴張戰爭的繼續。它不是一場進步和正義性質的戰爭。它先後經歷了幾代國王,持續65年之久。它促進了法國中央集權制度的鞏固和經濟調整。鑄炮業、造船業、印刷業、採礦業等日益興旺,度量衡得到統一,稅收制度得以建立,最龐大而有效的官僚機構在法國形成。發端於路易十一時代的法國專制君主制經受住了長期戰爭的考驗,這從客觀上有利於法國政治、經濟和軍事的發展。
與此相對應的是,長期的戰爭使義大利更加分裂,經濟發展受到嚴重破壞。在佛羅倫斯,呢絨年產量從15世紀末的2.5萬匹下降到1530‐1540年間的幾百匹。到17世紀,義大利的經濟特別是手工工業進一步衰落。義大利的資本主義萌芽也隨之日趨枯萎。
義大利戰爭集中體現了中世紀歐洲封建王朝戰爭的特點:為領土和財富而隨時發動戰爭;戰爭各方利益關係複雜,敵友關係變幻莫測;只以對方軍隊為攻擊目標,只求征服對方,不打殲滅戰,等等。在戰爭期間,經過改進的火器(火槍和輪式炮架青銅火炮)首次得到廣泛使用,炮兵首次參加野戰和堡壘、設防城鎮的攻防戰鬥;對要塞經常採用圍而不攻的戰術;野戰部隊用於為受敵圍困的據點解圍;攻擊要塞時首先構築圍攻線,圍攻線必須設在要塞防禦工事炮火射程之外,爾後構築土木工事,形成阻援線,此後才逐步展開攻擊。這場戰爭表明,僱傭軍是不可靠的,其戰鬥力取決於交戰國的政治和經濟狀況、取決於僱傭兵的民族特點和是否及時發放薪餉。政治形勢決定戰略形勢,而軍事行動不能對戰爭結局產生本質的影響。這就是義大利戰爭的軍事意義。
24 德意志農民戰爭
&ldo;天堂非在彼岸,天堂須在此生中尋找&rdo;
16世紀20年代中,一場波瀾壯闊的群眾武裝鬥爭席捲了&ldo;神聖羅馬帝國&rdo;的南部地區。成千上萬的農民、市民、僱工、礦工、手工工匠、下層僧侶、小貴族和政府的秘書、公務員聯合起來了,他們舉起了反抗的義旗和大刀,直衝向貴族領主。這是西歐中世紀一次規模最大的反封建的農民起義,革命導師恩格斯稱它為&ldo;德國人民最偉大的革命嘗試&rdo;。
德國南部地區的農民戰爭是16世紀初德國一系列政治、社會、經濟矛盾鬥爭的必然產物。德國15世紀末,人口的大幅度增加與土地資源短缺的矛盾首先表現出來。貴族領主憑藉其政治權力肆意侵占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財產,引起了農民的強烈不滿和反抗。為表達這種不滿情緒,農民向他們的直接領主、貴族提交了大量的請願書和抗議書。據德國歷史學家布瑞克統計,在上士瓦本地區,巴爾特林根起義軍曾向貴族領主、修道院領主等提交怨情書、陳述書達77份。這些怨情書都是在1524年起義的初期提交的。
16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