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5部分 (2 / 5)

又看到你们哗哗地流来了哦。“这房子你们喜欢吗?”我问孩子们。他们都高兴地点头。“好,买啦!”

从破庙搬家那天,我们一起在佛像面前磕了个头。然后留恋地看看摸摸,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们曾经的家。

马车里,莫言抱着筱湄,总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这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眼神多么有杀伤力吗?他长高了,气质更从容了,从一个美正太变成了一个美少年。这段时间,他帮我打理生意做得很好,简直就是一个小大人了。很有经商管理的天赋。

我们的新家,我决定叫“红豆居”。

假扮男子对于我来说不算太难。因为从小性格大大咧咧,比较爽朗,跟男孩子玩得来,行为举止不是那种扭捏的小儿女样。而且看了不少电视剧,学的也算有模有样。衣着方面嘛,我总是穿竖领挡住喉咙的衣服,也能掩人耳目。只是我个子不高,出门在外不免总是被人当成十三四岁的小厮。我想了想,穿双内增高的靴子不就好了吗?

有人说过,生活中处处都是商机,只看你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商机的慧眼。于是六月二十八秦记鞋店开张,主推产品是内增高鞋。一下子生意火爆,不少外地人都特意过来定制。据说城内流行着一句话:今天你穿了没有?

生意实在太好,我请了一个账房先生专门管账。另外给蛋卷店和鞋店各选了一个店长,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用我所知道的一些现代经营方式来管理。至于蛋卷作坊,就用流水线作业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请了教书先生每天在府里教孩子们读书,至于莫言偶尔就去各店监督一下检查一下,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家学习。

宅子里也请了厨子和几个打杂的,但是都是合同工。怎么说我也是一个21世纪的人,懂得人权,是不会买卖人口的。

这天我穿上增高靴,身着一身白色长袍,腰系一条银灰色腰带,头扎一条月白发带,出门逛街去了。忙碌了这些日子,还没有好好看看楚庆城,感受一下当地的风俗。

买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酸甜可口,决定回家的时候给每个孩子买一串。筱湄已经越来越粘我,每天缠着我教她唱儿歌;老二阿恒和老三云筑也都认得一些字、背简单的诗歌;倒是莫言最让我吃惊,据教书的刘先生说,他进步很快,因为底子好理解力强,现在基本只需要多看书多练习作文,将来就能参加会试了。只可惜他好象志不在此,只是大量阅读书籍,很少写文章。看来要跟他谈谈、了解一下他的打算了,在这个国家,他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

边走边想,突然发现路边好象不少少女都对我掩嘴而笑。我一下子得意起来,昂首挺胸,没想到我秦芷萱化身为翩翩男儿也能迷倒如此多少女,真不愧是玉面郎君,古代现代通杀啊。

突然感觉不对劲,手一抹,原来是脸上有糖痕。唉,失败。正欲灰溜溜地走开,突然发现那个肥硕的周公子正从前面走过来。虽然我如今高大几许,俊朗几许,翩翩几许,与以前那小厮般模样相差很大,他不一定能认出是我,但是很有可能越发想“调戏”我。于是我立即转身,钻进一家酒楼。

上了二楼,猫在墙壁边,从二楼临街的窗户里看见周公子带着两个随从走了过去。“咻——”我呼口气,挥挥汗,正欲坐下点餐,突然发现临河的窗户边坐着我的救命恩人,仍旧一袭黑衣。

好机会,我眼睛一转,走了过去。“兄台,上次幸亏你仗义相救,小弟感激不尽。”我双拳一抱。这家伙抬头看我一眼,不发一语,仍然慢条斯理地吃他的菜。我略一踌躇,“兄台,上次无缘感谢。今天请我略尽心意如何?这顿饭我请。”这样的酷哥,没准会毫不理睬我,然后自行结账离去。那样的话,我可丢脸丢大发了。他抬手倒酒,酒壶已干,只滴了几滴到杯子里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