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曾经在楼道里见过林振宇的母亲,林母那副怪异的模样确实在她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还挑拨别人说自己拜金,林母不也是拜金?宦淑暗道:“只不过是因为她没有年轻的容貌和打扮的资本罢了。”
但她只是心里这般道,口头上宦淑不去管林母,反而是撂开了话题道:“她儿子生的那么俊俏的一个人,怎么会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他母亲姓王,他可是姓林,亏你这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还把他介绍给我认识,误解我们两个人的关系。行了,要说我打扮得漂亮突出了一点,也不过是为了做片更漂亮的绿叶衬托鲜花的红艳而已。来——把那瓶子递给我,我还得再扑层bb霜,我的皮肤似乎总是不够白呢——”
的确,宦淑是通过明睿认识林振宇的。明睿的男朋友和林振宇曾经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后来散了伙,宦淑引荐林振宇到她们任职的银行里工作。却不想林振宇发展得这样成功,如今在银行里比谁都出风头,回想起自己男朋友的惨淡情况,明睿心中不免有些嫉妒。但和他们这么些时日的交情了,她也不想就此表现出来让宦淑察觉。
因此,她便急冲冲地打断对方,道:“stop!刚刚那瓶bb霜已经被你挥霍得所剩无几了,你要再扑就真成白雪公主了。你可别以为成为白雪公主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实话告诉你噢,这里的小矮人啊,加上我也凑不齐七个。再者——现在已经五点半,我们从浦东到外滩,七点必须赶到呢。”她说着把手上的钟表伸给宦淑看。
宦淑不以为意,埋怨道:“都得感谢你刚才的蜗牛速度呢——我眼线还没补,唇膏还没画,就连指甲底油都没好好涂呢。”
明睿鼻子里哼了几声,忙给她补画眼线。宦淑的两只眼睛半睁开半紧闭,一开一合的,同时还不忘记用蘸了指甲油的细毛刷去涂指甲。但是,她又怕涂抹得花了模样,又怕明睿失误戳伤了她的眼睛,所以心中也是格外地小心翼翼。明睿看着她那眼睛被束缚了还涂指甲的模样,也是嗔笑地从她额头拿开了眼线笔,道:“我总算是完成了,自己照着镜子好好欣赏欣赏吧。”
其实大部分都是宦淑自己完成的,明睿对于化妆根本是不懂,也只是给她打打下手而已。
宦淑等到指甲油全部涂抹好了,方才睁大眼睛往镜子里一瞧:果然,所有的妆容都端庄得体,毫无违和之感。精致的五官乖巧地在自己的位置上各司其职,那两道棕褐色的鼻侧影,为这张原本典型的东方面孔赋予了几层朦胧的西方色彩,其中偶然浮现的浅浅的笑意,好似达芬奇笔下蒙娜丽莎神秘的微笑。会说话的眼睛顾盼流转,似乎在对谁眉目传情;长长的睫毛不甘落后,撩人心弦地闪动着;而鼻翼下那一抹适度却不过分靓丽的玫瑰色则是毫不羞怯地裸露着,仿佛点亮了整张脸的光辉。
明睿也跟着在镜子中欣赏,她圆胖的脸颊泛起了阵阵笑意,似乎是在赞赏自己的杰作。毫无疑问,这样的杰作已经足够完美并且惹人心动,但凝视那乖巧地垂落在两肩的波浪卷发,宦淑突然间觉得这画面似乎少了一点什么别样的韵味。她思索着,把闪着亮光的指甲放在脑门上转了几个圈圈。她的睫毛下垂,面部神情似乎很苦恼,她在梳妆台上寻找着——用什么来装饰那翘着尾巴的波浪卷发?往它上面扣顶帽子,鸭舌帽还是贝雷帽还是棒球帽?要不直接一顶渔夫帽?不行——还是在它上面配副太阳墨镜,要黑色的,绝对有范儿,但会不会太outdoor了一点?毕竟是晚宴盛会,不是踏春旅游。她又用食指转了几个圈圈——该用什么来装饰呢?
她思索着,苦苦思索着。倏地,她灵机一动,眼角微笑,眉毛高翘,口中“哈”了一声,兴奋得就像是垂钓的渔翁钓着了一条大鱼一般,明睿以为她要手舞足蹈。
只见她兴奋地从抽屉中取出一根星条丝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