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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把王曦研安置在办公楼居住,不能有效管理,也是一个漏洞。
随后在自己单独调查中,也了解关于王曦研的真实身份。
王曦研是学校花重金从外面请来专门作为代替考试人员。
从学生走访中,也认证了这个事实。
对于这个情况,校长矢口否认,称不好解释。
另外据学生诉说,有一次学校统计户口薄时,他看到王曦研已经26岁,但是校长却说他只有22岁。
同一个人,在不同人口中竟然相差4岁。
不管是22还是26,,20多岁的年纪不是在大学,要不就是在社会。
怎么会还在高中上学?
在邓佳母亲与王曦研通话的时候,曾明确询问过他的年龄。
王曦研刚开始模糊回答,只是说他比邓佳大好多。
邓佳的母亲继续追问下去,王曦研称自己23岁。
最后,邓母直接询问:“你是26岁吗?”王曦研沉默了一会:“差不多。”
在了解所有的信息后,邓家找学校就赔偿方面开始谈判。
但是双方在一些意见方面存在分歧,导致谈判破裂,当地县委专门成立调解组。
经过几天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2011年1月24日。
死者亲属和学校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最后学校赔偿给邓佳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并在本协议签字后12日内1次性付清,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
邓佳尸体由学校负责火化处理,双方当场在法庭拿到了民事调解书。
随后,死者家属通过法庭拿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