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唯一的不尋常地方是在手機的通訊錄里,因為裡面多了一個聯繫人,而且完全是一個陌生的聯繫人,我覺得這不是我添加的,因為我壓根沒有一點印象,而這個人的名字叫--董繽鴻。
我翻看這些的時候是在醫院裡了,錄完口供之後張子昂帶我到醫院包紮,他們都沒有看見過現場,只見到了閆明亮發瘋的場景,所以幾乎人人都以為我手上的傷口是閆明亮咬的,我也懶得解釋,因為要和每一個人都解釋清楚是我自己咬了自己,那我豈不也成了精神病。
其實我要見樊振並沒有這麼麻煩,即便我不要求見他,樊振也會見我,見到他的時候我把看到的說給他就行了,之所以要這樣虐待自己,是因為我知道兇手在看著我,他一定通過一種很特別的方式在看,可能完全是我現在想不到的情形,但我知道這樣重要的時刻他一定會在看。
所以我將自己的手臂咬出血完全就是在做給他看,同時我也在觀察閆明亮的反應,我看到的震驚不是興奮,我覺得要是真正的兇手,看到自己的獵物在絕境中自殘肯定是會無比興奮的。
當然了,當時整個審訊室里也只有我們兩個人,除了他我也看不見其他人的表情。
但是我有一種直覺,就是閆明亮的情形多半會和洪盛的差不多,他們一個是警局裡的人,一個是辦公室里的人,想想都讓人打冷戰,試問一個專門負責追兇伸張正義的人卻是這樣兇殘變態的一副嘴臉,誰能不怕。
張子昂這裡我和他說是我自己咬的,張子昂似乎已經猜到了,他說要真是閆明亮發瘋咬的,估計現在我手臂上的這塊肉已經沒有了,我聽出一些異樣來,看著張子昂,想等他把沒說完的話給說出來,他說:&ldo;他那股子變態勁兒可遠不止你看到的那樣。&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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