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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帕达西说:“此剑可以在你的身边形成一个护罩,这样一来一般性的攻击对你来说便没有做用。但是神剑有灵,不可轻视。此剑最喜阳光,日后,凡遇晴天你们必要将此剑放于祭台之上。使其受日光沐浴,否则此剑便不会帮你。你可记下?”
“是,我记下了。”
“嗯。”说完我便将激光剑交给了他,心里想:不放阳光底下就没有能量,没有能量自然就是不能用了。
帕达西激动的双手接过了“神剑”,也难怪他会如此的激动,要知道这可是他们的大神给他们的“恩赐”。只见帕达西将激光剑举过头顶,躬着身子倒退了出去。
看着他的动作我心里在想:哼,这就是所谓的“神恩浩荡”吧?上位者玩弄权术的时候却被下位者尊为所谓的神,这天下那里真的有神,所有的神不过全都是被人类亲手摆到神位上的罢了。充其量我们也不过是一君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的生物罢了,纵然我们可以超越这个宇宙又能如何?真正的智者是绝不会认为自己真的是什么神的,神是这个世界里根本不存在的一种东西罢了!
今天两章,晚上九点还有一章
第一卷 第十章
第十章
他出去之后,莉莉丝问我:“人主,那是什么东西呀?为什么我都没有见过呢?”
我捏了捏他的鼻子,说:“那东西叫做激光剑,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只是一种科技武器罢了。但是现在对于你们来说还是有点危胁地,就算是你这个小伯爵也挡不住它。”
莉莉丝皱了一下小鼻子,说:“哼,你小看我!我现在可不是伯爵,我已经是人侯爵啦!”
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呃,还真是侯爵了。心里有点愧疚,唉,平日里也太不关心他们了。
我亲了一口莉莉丝,说:“想不到我的小宝贝这么快就到了侯爵级了啊。”
“嘻嘻嘻~~~~~~~主人,你还没有告诉我那个什么激光剑是怎么得来的呢!”
“嗯,好吧。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过你得给我保密哦!”
“嗯,放心吧主人,我会的。”
于是我便将这几天来的经历都告诉她了,听得这小丫头目瞪口呆的。想不到这世界上的科技竟可以达到如此的程度。
第二天,我是被喊杀声吵醒的,心情很不爽的走到了高石上站着观看。帕达西拿着激光剑那可真是左冲右突无人可挡啊。
我站的地方看起来是真的很引人注目啊,因为现在就有人注意到我了,而且马上就来招待我了。我冷哼一声,暗道“找死”。他还没有到我的身前的时候就只见刀光一闪,那个家伙瞬间就被分成了三段了。堂本锋如未动过一般,仍是面无表情的站在我的侧后方。
我淡淡地说:“堂本,我的规距不需要我再重复了吧?”
“是,主人!全村上下无论男女老幼,一个不留,斩尽杀绝!”
我“嗯”了一声,堂本就飞快地闪进了丛林中。我的杀威便是在血族中也不多见,面对我的凶名几乎所有的黑暗生物都会感到害怕,因为在我的行为中屠城灭族不过等闲!到现在为止直接死于我手里的不下十万,间接的也不下于五十万。这仅仅是几次屠城的结果,我那才叫做真正的屠城,城内所有有生命的生物全都要死,绝对是鸡犬不留。
不要说我血腥、没人性之类的。我本来就不是人,我是吸血鬼,所以我看待事情自然是以一个吸血鬼的角度去看。不是有一句话说嘛:大道之下皆为刍狗。还有一句是:太上忘情。当你身居高位的时候便可以忽略某些人的利益,同样的,当你处于神的位置的时候便可以忽略别人的一切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