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昙花〃
此后,红了的肖凌霄多了很多活动。有的时候他会和周瑾初一起,有的时候肖凌霄需要自己去。如果只是他自己去,肖凌霄就会有点提不起劲儿。主办方总是会为肖凌霄提供非常好的待遇,吃美味的食物,住舒适的酒店,因为狗和人实在很不同,人委屈点就委屈点,挑吃挑住反而会被说耍大牌,而如果给狗吃的差了或住的差了,立刻就会被说官方抠门虐待动物。所以这个年头,真是人不如狗。
至于在家的时候呢,肖凌霄也是非常忙。
他要把拉下的小说、动漫、剧集都重新追起来,同时,还要很虚荣地在网络上查看称赞他的评论。
夸他的评论非常多,其实根本看不过来。当然其中也有一些是批他的,说他还不如自己家的狗可爱,肖凌霄都直接无视。这一点是肖凌霄从周瑾初那里学到的,就是,觉得一切不爱他的人都是有毛病——连我都不爱,一定有毛病,对于这样的人,同情就足够了。
电影票房一路看涨,第一周甚至有点疯,观影人次突破了五千万。肖凌霄掰着狗爪子想,也就是说,大约有五千万人看见了他的英姿。
电影口碑很好,而且还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有人认为周瑾初饰演的“父亲”角色让人深受感动,因为他为了儿子什么事情都愿意做;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不管打着什么旗号,为了自己杀害他人都是灭绝人性禽兽不如,可恨可憎。这些争论频频出现,以至于本来对影片不感兴趣的人也走进了影院,试图形成他自己的观点。
此外,肖凌霄还非常勤快地做家务。
周瑾初是一个大懒蛋,所以肖凌霄开始时不时地帮周瑾初收拾下屋子。
他会将周瑾初拿出来却没有放回去的东西叼到原位归置,还会把周瑾初没有丢的垃圾一样一样全都送进垃圾袋子。有时地板上落了脏东西,肖凌霄也会用狗爪推到垃圾袋旁再捧进来倒掉。
有一次,周瑾初发现他在做家务,很惊讶地挑了下眉,问道:“忠犬,难道你是田螺姑娘?”
肖凌霄:“……”
“我对你有恩,你以身相许,过来照顾我?”
“……”听到这话,肖凌霄又害羞地用爪捂住了脸。
肖凌霄是如此地忙,连和周瑾初撒娇的时间都没剩多少。
基本上,只有在晚上睡觉时肖凌霄才能抱周瑾初。
虽然,他现在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抱了。
他会趁着周瑾初熟睡时,偷偷地舔下对方的锁骨,或者,偷偷地舔下对方的胸膛、小腹、胯骨……总之,非常变态。
……
蹿红了之后另外一个必然会有的结果就是:影片邀约不断。
“忠犬,”周瑾初问,“你还想要演电影么?”
“……汪!”
“……”周瑾初叹了一口气,“那我给你挑挑剧本。”
周瑾初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什么一条狗还需要挑剧本,但他还是这样做了。人挑剧本是为了抬身价,不能显得低级,否则得不偿失,可对于狗来说,拍什么片子根本无所谓,制片方肯定不会因为一条狗曾经“接”过烂片就转而去请不聪明的、会耽误工期的狗。
这挑来挑去的,周瑾初还真的挑出一部。
而且,他自己本人也对于这部戏非常地感兴趣。
这部电影的名字叫做《昙花》,是一部文艺片。故事讲的是一个本来衣食无忧的作家,却在某天遭遇了灾难性的事件。他因为突发性的脑溢血陷入了一种可怕的处境。抢救过来之后,他的意识无比清醒,但身体却无法移动哪怕一下下,双目失明,也不能说出任何的话语。他不能吞咽,食物和水通过胃管被送进胃里面,再通过被插入身体中的管子排泄到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