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叭对着肖凌霄喊:“忠犬!你是天才,你是天才!演戏的天才!”
“……!!!”导演们的评价一次比一次更厉害,眼看就要歌颂他了,肖凌霄感到浑身上下都不能适应。他被夸得宛如可以和老艺术家们并列成为宝物一样。
“最后咬住裤腿实是点睛之笔,狗的不舍还有人的决绝,完完全全起到了相对比的作用,一下子更深刻地表现了两个角色。”
“……”肖凌霄他轻飘飘的,像吃了一个氢气球,眼看就要飞起来了。
他觉得,他确实是更知道怎么演戏了。
现在,每一次的即兴发挥,他都会被导演称赞,说明他的方向是正确的。而过去呢,不要说是即兴发挥,就算老老实实地演,导演都会对他破口大骂或者唉声叹气——脾气差点的就破口大骂,脾气好点的就唉声叹气。
“瑾初也演得好。”那边,导演又称赞了另外一个演员,“那种痴态特别到位。主人公不在乎会死还是会活,他喜欢的是那个在追寻的自己。”
周瑾初微笑了一下。
“哎,”天仙一样的女演员问,“你有过这种经历么?特别累地追一个人。”
“没有。”对周瑾初而言,自然是没有的。
“哦,看你演得很真,我还以为有过。”
“不管累不累,全都没有过。”
“哎?”女演员有一些意外,“所以你的每次恋情,都是别人对你主动?你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她确实是比较好奇,他是什么样的性格。
“也不是。”周瑾初道,“我不习惯改变。”也很讨厌磨合,想想就觉得累。
“…………”女演员看着他,说,“难道你是独身主义。”
“没有那么严重,”周瑾初说,“只是,我希望能继续我熟悉的生活。”他也曾经想要勉强,结果却是非常焦虑。
“那不可能的吧。”对方随意地聊着天,“肯定不一样的。加进一个人来,肯定不一样的。”
哪有可能对一个陌生人感到很熟悉呢?那是小说中才会存在的。在现实世界中,即使之前是很好的朋友,在交往和同居之后,也会遇到很多意料外的状况,需要不断地适应对方才行,毕竟两个人没有住在一起过。
周瑾初的语气依然和缓:“是啊。”
“……”
“以后再说,现在不想。我和忠犬也挺好的。”
只有养这狗时,他冲动了一下。
好在忠犬很乖,不需要他操心。
第29章 “昙花”(六)
肖凌霄的最后一个场景是在主人家里。
狗总是往床上面跳,然后被男主角的母亲拍下来,因为床上还有仪器。
于是,那狗总是用两条后腿站立在地上,在床边静静地呆望着床上的主人。主人没有反应,他就伸出舌头舔主人搂在外面的面颊,还有主人的手,不过,主人也不会回应它,只是偶尔从喉咙里面发出一些意义不明的声音,它便知道主人依然是活着的。
至于其他时候,就是趴在旁边,反反复复地玩儿同一个球。球是主人送给它的,之后男主角的母亲也买过新的球想换给它,不过它始终还是最喜欢原来的那个。
在这样艰难的时期,聪明的狗帮了不少的忙。
比如,母亲会让狗叼着篮子到楼下购物,篮子里放着钱还有一张字条,让楼下超市的店主知道要买什么。
再比如,在母亲为男主人公擦身体时,让狗叼着毛巾站在一旁服侍。
“全片不能太压抑了。”夏导说,“要有一些别的色彩,否则观众会受不了。”
肖凌霄在一边傻瞅着。
“所以啊,”夏导又继续说,“这部片子,忠犬一定会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