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着现在的空气,清新,朦胧,还有一丝丝甜腻。
“赵学军,去看你哥哥他们踢球呗,宋长安踢倒挂金钩呢!”班里同学,招呼赵学军一起去操场看赵学兵那些人踢足球。现在,每个学校都有很自然的足球团体,对贝利,对马拉多纳的崇拜甚至有时候会超越港台剧,无论如何,这是青春。
赵学军是学校少有的,可以和那群踢足球群体混的好的人。他可以带着人,一起进入某些区域,比如球员休息区,坐在那群人的身边听他们吹牛逼。他哥哥赵学兵混的好,足球左后卫踢得也不错。而宋长安更是学校名人,他们学校这组自发的球队,据说在全市是顶尖的。
宋长安是个球痴,素质也非常好。他长大了有句口头禅:看那帮傻逼,踢得那叫狗屁的足球,要我踢,早冲出亚洲,走出世界了!他十六七岁,就会无师自通的踢一些高难度的球技。那个倒挂金钩,每天下午,他都会表演一次。
于是,每当学校下午二节课之后,学校的小男生,小女生,就会满眼闪着小星星,羞涩矜持的趴在操场的铁丝栏外,看着那群人满场跑。也许这就是偶像崇拜的最初阶段吧。前辈子,赵学军就是那里的一员,呸呸!往事不堪回首。
“我不去,有事儿。”赵学军宁愿在这里听同学们吹牛逼。
“去呗,要么,你去把你哥他们现在用不到的足球,借来耍会呗。”班里的同学一起哀求着。 一位少年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足球,这也是一个奢侈的梦想。大部分的人,家里还很穷,是买不起足球的。赵学军下了栏杆,点点头,在班上同学羡慕的眼光中向足球场走去。
“军军,军军!”远处的呼喊,令赵学军眉头拧了下。喊他的这人是他大姨,高苹果的二儿子谭良良,今年考到万林一中的。要说起来,高苹果家的两个大孩子学习都不错。她大女儿谭月月,在市二中上高中。谭良良今年是妈妈老家那个县的第三名。村里来的娃住在一中住校。总有一段时间是不适应的。这些苦孩子,家里情况大多不是很好,所以从穿着,到吃住,都是低城里人一等。他们不善交际,除了会学习,也没什么吸引朋友的特质。什么是学校,学校就是交朋友的地儿啊。于是,站在圈子里,自己又画了圈子,被孤立,是必然的。谭良良一见赵学兵,赵学军,就像没奶的孩子看到了娘。感觉生活都充满了光彩。
学习好?好吧,学习好,老师喜欢,家长喜欢。在八十年代初期,学习好在学校代表不了什么。真正在学校算得上混的好的少年,一般都或多或少的跟社会上的人有些交道。怎么形容这些特质呢,简单的说,会耍,耍的开,耍的新奇,这个叫混得好。至于你努力上进,十三岁奠定强大的理想,发誓要为国争光什么的,基本没人搭理你。
“有事?”赵学军并不与谭良良亲厚,不过他不象自己二哥那般尖锐,翻着白眼就过去了。
“俺妈,叫俺给你带了柿饼么。”穿着父亲改小的衣衫,谭良良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的手工布鞋,窘迫的很。
“好啊,我一会去你们宿舍拿。你跟班里同学处的好呗?”赵学军无法拒绝谭良良的依靠。
“好着呢。”谭良良憨厚的笑笑。
“学校的饭还中吧,饭票够吗?”
“够吃,比家里吃得好。都是白馍……你去那里呢?”谭良良很想跟。
“去借个足球,我走了啊……”赵学军转身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