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胡茬,跪在北平王森严的殿前毫无惧色。罗成心想:难怪张公谨他们几个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为他说情,的确是条汉子。”
这个开头非常接近吉川英治改写的《三国》,那里的刘备出场时也是这样的,腰间佩剑,齿白唇红,还有一个红颜知己鸿芙蓉,离诸圣邻的《大唐秦王词话》、袁于令的《隋史遗文》、无名氏的《说唐》、褚人获的《隋唐演义》都有些远。劈头盖脑一段相貌描写,然后是一段心理描写,这种叙事方法在古典小说中是没有的,只是“罗成”“秦琼”这样的名字却仍然有着说不出的亲切。秦琼秦叔宝,山东好汉,神拳太保小孟尝,虽然在好汉排名中很低,却一直是《隋唐》系列的主角。而手拿五钩神飞亮银枪,骑着闪电白龙驹的罗成,更是传统评书中历来都有的白袍小将角色,突然间看到,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和小朋友争论伍云召到底是第五条还是第六条好汉的年代了,不由得会心一笑。
胭脂鱼是个聪明而富灵气的女子,不过小时候肯定也是个野小子。那时的女孩子对这些袍带书都不太感兴趣,她们的乐趣更在于丢沙包、跳牛皮筋一类的游戏,像胭脂鱼一样对《隋唐》如此感兴趣的实在不多。和传统的《隋唐》不同,她把主角由秦琼换成了罗成。罗成是胭脂鱼小时的偶像,曾见过她所写的一篇写罗成的长文,洋洋洒洒,锦心秀口,不同凡俗,甚至比这篇用心写来的小说更可读。在那篇文章里,她评的是陈荫荣的评书《兴唐传》里的罗成。《兴唐传》的影响很大,后来有一阵子评书的文本屡有印行,《兴唐传》当是发硎之作。《唐传奇》中的罗成就颇有《兴唐传》的影子,心高气傲,英武神俊,不过毕竟加进了许多胭脂鱼自己的理解,所以在她的笔下,罗成更接近于现代人,而不是评书中的那个狂妄少年了。大概太喜欢罗成这个人物了,不客气地说,她笔下的罗成时时刻刻都仿佛在戏台上亮相,有些过于张扬,其他人的光芒都被罗成掩盖住,使得这部长篇小说行文略嫌浮躁。自然,这是见仁见智的事,不能算是缺点。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年纪在三十上下的人,读到此书,大概都能回忆起小时围着收音机听《隋唐》的乐趣来吧。毕竟时间像流水,不管这比喻有多么落伍老套,仍然不得不承认时间的确像流水,淘尽了古往今来无数英雄,只留下传说,让人想像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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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粉丝推荐2:那个英雄的年代(1)
阿越
记得在《特洛伊》中,奥德修斯曾经将那十年的战争誉为英雄的战争,将那个年代誉为英雄的年代,是某某人的年代,是阿喀琉斯的年代,是赫克托尔的年代……就算是神也要在那样的年代褪去金色的光环,在那样的年代,除了英雄,还是英雄!而在中国的历史上,却不止一次地存在着这样的英雄年代,这样金戈铁马、英雄辈出、豪气干云的年代,往远处说楚汉争霸勉强算得,接下来的是三国群英,后来的五胡乱华,然后英雄们最轰烈的传奇却是演绎在隋末唐初的乱世……
李世民、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裴元庆、王伯当、单雄信、窦建德……他们中有运筹帷幄的帝王、也有决胜于千里的名帅,还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猛将,敌人的鲜血混合着自己的血泪铸就了不朽的传奇,他们鲜明的个性与他们存在的那个英雄的年代,长久而固执地一直保留在岁月的长河中,至今犹自为人传说着。
那个英雄的年代,在我记忆中顶顶鲜明的却是那个白袍银枪的英俊少年,手持五钩神飞枪,沙场中纵横无敌,最后却身中乱箭惨死于淤泥河中。这实实是我对《隋唐演义》最感不平的两处之一,另一处一般也是为着罗成,竟然只把罗成排列为第七条好汉,实在难快。
幸好如今看了胭脂鱼的《唐传奇》,方得把这长久以来积压的不满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