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语,声音极低,却没料到这剑客耳力过人。他不愿节外生枝,本欲掩饰过去,那剑客却又道:“庆侯派人刺杀了公子胥,祝侯本该受挫才是,为何你反而说合他的意?”
凤岐见这年轻剑客追问不休,便回答道:“公子胥是有主见之人,若是立为周王,祝侯不过是王之卿士,位列三公;然而公子胥一死,其子公孙偃时年三岁,祝侯便可利用辅佐幼主的名义,挟天子以令诸侯。”
剑客沉思片刻,目中露出光亮,“你说的不错!”
“我叫阿萧,你叫什么名字?”剑客身子微微前倾,兴致盎然地问。
凤岐微笑道:“在下阿猫。”
“阿猫?”阿萧困惑地重复。
“就是阿猫阿狗的那个阿猫,会抓老鼠,喜欢吃鱼的阿猫。”凤岐忍不住逗弄这年轻剑客一句。
“好奇怪的名字,”阿萧眉尖微颦,又释然一笑,“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我请你喝酒。”
这一笑宛若二月春花,让他与方才的冰冷剑客判若两人。
凤岐婉言道:“多谢侠客好意,我喝不了酒。”
阿萧轻轻皱眉,“为何?”
凤岐道:“因为我病了,喝酒的话,就会咳血。”
阿萧一怔,“那我送你去医馆好了。”
凤岐道:“我的病是陈年旧疾了,大夫也医不好。况且我现在也不能随便上街。”
“为何?”
“因为现在城里有人想抓我,所以我不敢轻易露面。这家客栈鱼龙混杂,尚且安全些。”
阿萧一双杏眼盯着凤岐道:“ 你真是神秘,不过我喜欢你。你要去哪,我送你去,他们谁也抓不住你。”
“我现在哪里都不去,先在这里养病。多谢侠客美意。”
阿萧一时怔愣住了,男人说这话时细长微挑的眼梢叠出笑意,深黑泛蓝的眼眸熠熠生辉,虽然粗服乱头坐在这嘈杂的客栈大堂中,却不减其一丝神采。
凤岐已站起了身,重新拉低风帽,敛服要迈上楼梯。阿萧已抢先一步上了楼,回首道:“你想看这把剑的时候,来东首第一间找我。”说完身形一晃便往自己房间去了。
凤岐并不觉得这女扮男装的剑客能送自己到纪国,他本已病得不轻,又忽闻公子胥被刺杀,更是无心与这剑客敷衍。
他已在酒坛中的锦囊里嘱咐陆长卿勿杀公子胥,然而公子胥还是被刺杀。是陆长卿当真将他尸身喂了狗,根本没有去挖那坛酒,还是挖出酒坛看到了锦囊,却不信他?
一想到陆长卿,凤岐轻轻叹了口气,又禁不住咳嗽起来。
镐京未央宫,精雕细琢的铜炉中的熏香氤氲,香雾缠纱绕帐,宛若天阙。
陆长卿坐在书案后,怔怔望着青铜烛台。之前那男人曾被他迫着秉烛侍读,也正是那一晚,他第一次打了那男人,强迫他欢好,逼得他将金簪刺入喉咙。
如今男人真的死了,数日的疯癫后,此刻陆长卿心中却又觉得,男人的死或许才是最好的结局。
因为他活着,陆长卿根本不知该如何对待这个他深爱却又痛恨的人。于情于理他都该好好折磨他,然而折磨他却从来只会让自己更痛苦。
放不开,伤不起,杀不得。不能爱亦不能恨。两个人在一起,无非是一种折磨。
然而,凤岐死了,虽是最好的结局,陆长卿却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死了。仿佛已经失去了爱和恨的能力,心如死水,唯有绝望。
他懒散地披着青裘,散着如墨的长发,斜倚在朦朦胧胧的云雾中,怀中搂着那一只酒坛。
第一只锦囊已经拆开,里面的字条上是凤岐舒洒的行楷——勿杀公子胥。
那一日陆长卿将这五个字盯了许久,太宰慎叔同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