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曼再次怀疑她是否真是十四岁。不论如何,她绝不是个普通流浪儿,她有可能是 个大麻烦。
“厨房在这边,小鬼。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这是厨房啊?哇,比我以前的房间足足要大上三倍。我住的那根本连房间都不算 ,没有窗子,又暗又小,像个黑洞……”
“接下来你要告诉我,你可怜的爸爸娶了个凶狠的继母,欺负、虐待你,叫你做苦 工,不给你吃饱穿暧,逼得你离家出来寻母,而你所受的苦都是我的错。”
“咦,我可没说哦。不过既然你良心发现,我可以考虑既往不究,只要你现在开始 补偿我。”
她大摇大摆移开餐桌旁的椅子坐下,等着享受她的“补偿”。
安曼摇摇头,打开冰箱。但愿让她饱餈一顿之后,她会乖乖离开。不过安曼有个不 好的直觉,这小妮子没这么容易打发。
“她会到哪去呢?”
展令方着急但冷静的在客厅里踱方步。这个问题,过去二十四小时里,他对着空气 问了不下千百次了。
尤百珍,他的好友,继续对他发射连珠炮。
“你这人还真能忙里偷闲给自己找事做。一个单身汉,好端端的弄个半大不小的女 孩在家。你自找麻烦也就罢了,还把我给拖下水。说得好听,是临时保母兼心理助理监 护,分明是当她的下女,那小鬼多难缠呀!做你的朋友真够倒楣……”
“照片没拿走,她应该不会走太远。”令方喃喃,把百珍的聒噪牢骚全当耳边风。
“什么照片?”
照片在他手上,他递给她。
“珊珊挸它有如护身符,她不可能忘记带走它。”
照片里一名容貌姣美的少妇,怀抱着一个大约一岁的小女孩。少妇美则美矣,神情 却带着幽怨和愁郁,小女孩明眸皓齿,笑得天真烂漫。
“这是谁?”
“珊珊的妈妈。”
如果珊珊说的是实话的话。问题是,她的话十句有七、八句是谎话,另外两、三句 则半假半页。
“好漂亮。咦?”百珍仔细端详。“这个女人好眼熟,我好像见过。”
“真的?”
令方马上燃起了一线希望。百珍是他前任女友,两人分手后维持良好友谊,当令方 这位刑事律师忙不过来,一通电话,她立刻拔刀相助。尽管她嘴上不饶人,爱叼叼念念 ,却是心细如丝。
“快想,你在哪见过她?”
“别吵嘛,我正在想,你没有见吗?”
百珍最大的缺点是,临到紧要关头,她该记住的事便忘得一干二净。
想了一会儿,她摇摇头。“想不起来。就只觉得好面熟,而且……”她把照片拿得 更近些,“感觉上好像天天看见她。”
令方气得跳脚。“天天看见怎会想不起来?”
她丢给他一记大白眼。“你付钱雇我着着她了吗?我每天要看见那么多人,人来人 往的,哪记得住她们每一个?”
“她到你店里买过来西?”
百珍开了个小精品店,专卖女性名贵香水和名牌内衣。
“她若是那小鬼的妈,能买得起我店里的东西,还让女儿沦落到要你这个青少年辅 导中心的义工来收养,难怪小鬼要跷家了。”
“我没资格收养她,只是中心客满,一时没地方安置她,我暂时让她住我这,等中 心有床位空出来,或有人愿意领养她……”
“呵,那你可有得等了。等有人领养她?哈!你这闲在七楼的屋子都关不住她,中 心一张床能奈她何?你慢慢等吧,我可是要……哎哟!”看看表,百珍哀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