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人!”
“咦!邓多特?!今天你不好好休息一天么?”
林默看到自己从帝国东部边境冰岩山脉另一侧,波特兰境内小镇带回来的酒栈小伙计带着有些迟疑与犹豫向自己打了声招呼。
“我,我。。。。。。”
这个酒栈小伙计与当初林默第一次看到他时,完全判若两人。
原本乱糟糟的黑黄两色头发梳洗地齐齐整整,再加上跟在李家姐妹身边,不仅学会了书写与阅读,还学到了不少特殊的本领。气质也渐渐发生了变化,自信自强。
“你得了结巴么?有话就快说!”
林默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个酒栈小伙计,语气刻意施加了压力。
原本做事麻利的小伙子突然变得如此犹犹豫豫,心里一定藏着难以启齿的事情。
“莫林大人!我想把菲妮接过来!”
邓多特满脸胀得通红,心里忐忑不安地看向这位男主人,也是当初将他从波特兰小镇上带出来的男人,让他的人生轨迹走上了以前自己从未想像过的方向。
“菲妮是谁?”
林默一怔,他显然已经忘了波特兰共和国冬泉镇酒栈老板女儿的名字。
“是赫拉老板的女儿!”
谢天谢地,这种话题也只能跟家里的男主人说。在两位老师面前,邓多特连开口的勇气都没有。
眼下自己的生活已经稳定起来,也有了新的身份,不缺吃穿。每天都能学到不少自己曾经难以想像的知识与技能,让他不得不思念起小镇酒栈的小情人,当初让自己做牛做马的老板女儿菲妮。
“我想起来了,呵呵。你还想着她呢!难得,真难得!”
家里莺莺燕燕,帝都美女如云。这个小伙计竟然心如止水,依旧对曾经的小情人念念不忘。
林默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赞赏之意。
不忘本,这是最大的优点,李慕心和李慕冰两姐妹别人不收,却收下他这个学生专门言传身教,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至少将来也不会因为其他情况而反噬一口。
“是的,莫林大人!我也攒了一点点积蓄,我想可以养得起她。”
沾着这位男主人与两位老师的光,邓多特也有了一些零花作为积蓄,虽然不多,但是短时间内供两人过上安稳的生活却是足够了,他也同时在祈求这个家里能够有菲妮的一席之地。
即使不接受,他也能够安排菲妮在这座城市里找个活儿干,两人同样能够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好吧!苟富贵,无相忘,我很高兴你能够坚持这样的信念,作为当初的承诺,我不会忘记。”
林默想起了当初对这个酒栈小伙计的承诺,如果有一番成就,便允许对方接自己的小情人一起生活。
从家里最安全的“保险库”银龙蛋天赋空间里取出了一张金票,在李家姐妹唯一学生惊愕的目光中塞到了他的手中。
“拿着,去发布一个任务,把你的小情人菲妮接过来,剩下的就安置”
“这是,嘶!不不,莫林大人,我不能接受!这钱太多了。”
待看清金票面额后,邓多特就像触到了一块烧红的烙铁,欲急抽回手,不敢去碰那张面额为一万金币的金票。
即使对于一个平民而言,一万枚金币几乎是个天文数字,也许十几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钱。
不过邓多特却没有成功,那张金票被莫林大人紧紧地压在了他的手里。
“这是命令!士兵!”
林默突然板起脸喝道。
“是的,长官!”
仿佛条件反射般,邓多特脱口而出,下一秒脸色涨红的快要滴出血来。
无功不受禄,他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