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碰到我之前,我不知道他是否也是这样过的:三五天,必须要来歌厅疯一下,否则,就像浑身长了虱子一般不对劲。
刚开始,还曾对我不放弃坐台,也总是在旁人面前卖弄风情耿耿于怀。甚至装作不理我,漠视我。
而我,学会察言观色,恰到好处地,半是好笑,半是认真地上前抚慰他受伤的心,“哥哥,别生气了啊?我不过想玩玩而已,你干嘛这么介意?”
他双目放光,被我说中了要害,却又对我恨不起来。慢慢地却让我了解他的心事:他并不强求独占我的美丽,却也的确不愿看见我这般妩媚地在人前展现。
爱吃醋,但又把醋吃得胸襟坦荡。一个男人对一个小女孩,那样纯粹却又不含欲念的喜欢,一清二白。
这个年纪的男人,在那个现实或者残酷的社会,是被压力逼垮了吧。我总是能从那放声嘶叫的歌声中,体味到一丝无奈和挣扎。可是当我睁着亮晶晶、却无知不世故的眼睛,想从他的表情中挖掘出点什么,或想深入他的内心一探究竟,却总看到他摇头嘲笑我,“别看了,再看,你也什么都不懂。”
二十九章 极品男人2
常常地,他会携我的手去歌台,唱个痛快。
我再也不是他当初嘲笑的那个不称职的小姐,我把他爱唱的歌,都混了个音熟。别管多有挑战的高音低音,我都来者不惧。
唱《知音》,仿佛高山流水下,我与他绝世独立,真的是有那般超凡脱俗的默契;唱情歌,总能眉目传情,嫣然一副彼此能深情相许的痴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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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桃报李。我除了能从他的目光中,看到真心的喜欢和欣喜,似乎没有更深的感情。所以,我也想用我的真心,去回报他一直以来给我的温暖。
我有时侯在想:如果我早遇他10年,那么我和他之间,是否会有别的故事?
答案我不可求证,因为时光不可更改、岁月不能倒回。我与他,毕竟在之前的年纪,生活和喜好并无交集。在这个前提面前,我认命,对梦想别无悬念。
在我的道德观里,尚不存在第三者的罪恶感。我并不懂得自己就是那时价值观动荡的年代里,最危险的道德侵犯者。小姐中有多少人,不经意间演变成了别人家庭生活中的第三者,而她们的初衷,不过是为了挣点钱而假意扮作男人的红颜知己。一旦假戏真唱,入主东宫,是否又得到了她们梦想的稳定和幸福?
没有人告诉过我她们的故事,我亦难猜。
但吕延春,却是男人中的男人。面对红颜的诱惑他异常冷静,面对美色的变化多端他保持默然。他游戏人生的态度,却并不沉醉于虚无缥缈的感情,即使面对的是红粉知己,却能始终保持着自己对婚姻的笃定和坚持。
这就是我眼中的*男人。
他对我惟命是从。
只不过我要吃份冰淇淋,他二话不说起身便走,争取在它融化之前买来给我。却会在我略带顽皮的吃相面前,投入、迷惑地痴看。
那样子,傻得可爱。
除了小费,他变着花样博我欢心。知道我喜欢金首饰,不顾当时价格不菲,戒指、脚环,各种样式地送了我好几个。没看见我带,就生气,跟我约定:每次戴一种,小费发100。要是敢不戴,在他那里白坐台,没小费。
于是我索性把所有首饰穿挂在身,象极了印度的黄金女郎。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朦胧的灯光里。他盯着我纤细的脚踝看,目光夸张地令我难堪。
“哪天我非得把它们这样戴出门去。”我恨恨地,“若被人抢了,看你来给我收尸!”
他忙不迭上来捂住我的嘴,“别说死啊死的!你死了,我怎么办?”
“是吗?”我愁肠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