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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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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厨房里,他打开面包箱,拿出一瓶芬克牌兰姆酒。他脱了鞋,带着那瓶酒走送货楼梯上楼,到他父亲的卧室。在浴室里,他尽可能洗掉耳朵上干掉的血,同时小心不要动到结痂的伤口。等他确定不会再流血了,便后退几步,看着镜中自己的脸。尽管耳垂不见了,只要没有血痂,就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即使是现在,他耳朵的下缘大部分仍然结着黑色的痂,虽然会引人注意,但不像打伤的黑眼圈或断掉的鼻子那么显眼。

他喝了几口芬克牌兰姆酒,同时从他父亲的衣柜里挑西装。里头总共有十五套,一般警察的薪水顶多只买得起两套。鞋子、衬衫、领带、帽子也一样。乔挑了一套Hart Schaffner & Marx的糖褐色单排扣条纹西装,配上白色Arrow牌衬衫。丝领带是黑底,每隔约四寸有一道红色斜纹。黑色的tletons皮鞋,帽子则挑了一顶滑顺如鸽胸的黑色Knapp…Felt毡帽。他把手枪和鞋子放在衣橱顶,换上他父亲的衣物,然后把手枪插回后腰里。

从长裤的裤管长度判断,他和父亲的身高毕竟不是一模一样。他父亲稍微高一点点。另外他的帽子尺寸也比乔小。乔把帽冠往后推一点,看起来比较时髦。至于长裤,他把裤脚翻边往上多折一道,然后从他母亲缝纫桌上找来安全别针,把翻边固定好。

他拿了换下来的衣服和那瓶兰姆酒下楼,到他父亲的书房。即使现在父亲不在场,要踏入那房间时,还是挥不去那种冒犯的感觉。他站在门口,听着整栋房屋的声音:铸铁暖气片的滴答声,客厅里那座老爷钟要敲响前、钟鎚举起的嘶嘶声。即使他很确定屋子里没有其他人,却还是觉得有人在看他。

时钟敲响时,乔踏入了书房。

俯瞰着街道的凸窗前,放着他父亲的书桌。这张装饰华丽的维多利亚时代双人大书桌,是上个世纪中期在都柏林制造的,以一个出身爱尔兰柯克郡克朗纳奇提镇那种穷乡僻壤的佃农之子来说,是不太可能梦想自己能拥有的。同样的话也适用于窗下的矮柜、地上的东方地毯、厚厚的琥珀色窗幔、瓦特福水晶玻璃醒酒瓶、橡木书柜、他父亲从来懒得阅读的皮面精装书、铜制窗帘杆、古董皮沙发和安乐椅,还有核桃木制作的雪茄盒。

乔蹲下身,打开书柜底下的一个橱子,眼前是一个保险柜。他转了号码——三—一二—一〇,是他和两个哥哥的出生月分——打开了柜门。里头有一些他母亲的珠宝、五百元现金、房契、他父母的出生证明、一叠乔懒得检查的纸张,还有一千多元的国库债券。乔全都拿出来,放在柜门右边的地上。那个保险柜的背墙跟整个保险柜一样,都是厚厚的钢所制成。乔两只大拇指用力按了上方的两个角落,让保险柜弹出,放在地板上,然后面对着第二个保险柜的转盘。

这个转盘的号码组合要难猜得多了。他试过了所有家人的生日。都不对。又试了他父亲这些年工作过的分局电话号码,一样不对。他回想起父亲有时说到好运、坏运、死亡都会连三次出现,就试了各种有「三」的排列组合。还是不对。他从十四岁开始,就会跑来父亲的书房偷翻。十七岁那年,他发现了父亲留在书桌上一封写给老友的信——对方已经成为缅因州路易斯顿市的消防队长。信是用他父亲的昂德伍德打字机所打的,里头充满了一个又一个谎言——「爱伦和我很幸运,依然如初遇时那般彼此倾心……」「在黑暗的九一九事件之后,艾登恢复得相当好……」「康诺的状况大有进展……」「看起来乔瑟夫秋天会进入波士顿学院。他说想做债券交易的工作……」在信的最末尾,他签上了您诚挚的,TXC。他所有签名都是这样,从不写全名,好像写了全名就是一种妥协。

TXC。

汤马斯·柴维尔·考夫林(Th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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