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吗,尽管李二三令五申告诫臣民,不许私自窖藏铜钱,可是有几家听他说话。该藏的还是藏了很多,比如云家。
云烨对黄金有一种病态的痴迷,这也影响了家里的所有人,就连小丫也拿着自己每个月的二十个铜板的零花钱找哥哥换金子。
一想到这些,再看看愁眉苦脸的何邵,云烨就觉得有趣,一方面满长安人都没铜钱用,只好用违禁的金银,而朔方却偏偏倒过来了,人喜欢金银,不喜欢铜钱。
云烨决定不告诉何邵这个白痴,打算用银子换他手里的好几千贯的铜钱,然后再到长安,把铜钱换成金银,倒一下手,就有三成的好处好拿,有什么不满足的?
(未完待续)
第十四节 救护兵
许敬宗现在一天很少说话,往往一天都不发一言,他来朔方实在是太匆忙,除了几身衣物,就在无长物。他想看书,非常想看。可是朔方满城的军人,自然就不会有多少书籍供他消遣,所幸他的老仆在来朔方之前怀里揣着一本历书,这是老仆唯一的爱好了,边角翻卷起来的旧书,许敬宗坐在窗前看得津津有味。
他在军中没有什么朋友,与军中将领也没有交情,柴绍看不起他,老牛不理会他,薛万仞总想揍他,所以他很少出门,自从第一场雪下过之后,云烨说瘟疫已无足轻重,他就彻底的闲了下来。
窗外的雪下的纷纷扬扬,旧雪未化,又添新雪,如果在长安,这样的天气里有无数的雅事可供他选择,可以饮酒赋诗,可以招伎起舞,再不济也可以独坐窗前品酒,心里暗暗为自己逝去的少年时光凭吊哀愁。
如今只有雪,没有酒,手里只有一卷残破的历书,他发现无所事事的悠闲也会把人生生地杀死,而且是最为痛苦的一种死法,许敬宗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发霉了。
老仆悄悄推门进来,手上端着红漆木盘,上面不再是让他作呕的牛羊肉,而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上面洒满了绿色的蒜苗,异香扑鼻,让人食欲大开。
端起碗二话不说,就开始吃饭,直到把最后的一小片蒜苗吃下去,许敬宗才问老仆是从那弄回的美味?
老仆指指隔壁的院子,说是云侯派人送来的,还有一小壶酒和一些书。
都是一些书院的教材,许敬宗看得无比的吃力,只看了前面几页他就知道自己还需要认真学习前面的概论,才能看明白那些奇怪的字符和数字。
他从来都是一个好学的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让他欣喜若狂,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做,而且自己愿意做的好事情,提起酒壶,美美的灌了一口,感受着酒浆在口里翻滚,五官似乎一起活来过来,重新变得生动。
“小子。你为什么还要搭理那个人?不是给你说了,他不是好人。”孙思邈捞起一大筷子的面条边吃边问。
“一个人穷极无聊之下,忽然有一个可以让他不无聊的东西,你说他会怎么看这东西?”云烨不紧不慢的扯着手上的面团,把一块面扯成几百根细细的面条,随手抛进旁边的大锅里,才回答老孙的问话。
“就老道的经验来看,哪怕是平日里不屑一顾的东西,此时也会是难以释手的宝贝。”
“您也许不知道,物理学有一个奇怪的特质,就是开发人的求知欲,而一个人知道的越多,就会发现自己越无知,解决了一个问题,后面就会有无数新的疑问出现,让人不能自拔,尤其对许敬宗这样才华高绝之辈,一试一个准。”
老牛把碗墩在桌子上,对吃的正欢的柴绍说:“你看看,长安城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好好的一个孩子,不到一年就学成什么了,要早知道是这样,老夫当年就不该把他送到长安,留在陇右,就没这些恶心事。”
喝了一大口肉汤,柴绍不耐烦的对老牛说:“这样的小子,小小的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