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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4 / 5)

出现在两处现场,成为指证郑雪恩的直接证据?

金允浩百思不得其解。

他发现,本案仍有遗漏的地方。

“金检察官,我的当事人郑雪恩小姐,虽然主动承认了杀人经过。可她是未成年人,更未满十六周岁,并且她又是被他人逼迫、唆使的。

因此,我向你提出保释申请。”律师开口说道。

根据刑法:杀人,抢劫,绑架,爆炸,贩毒,等等3年起的罪名是不予保释的。但是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除外。

这是刑法制定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目的。

律师的请求合乎法理,因此,金允浩只能点头同意。

看到金允浩同意后,律师接着说道:

“另外,本案中,我的另一位当事人郑本承先生,虽然有帮助郑雪恩毁灭证据的嫌疑,但是罪行最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保释条件。

因此,我也要为郑本承先生提出保释申请。”

好吧,又是可爱的法律规定。

金允浩除了苦笑,点头答应,别无选择。

他本意不想让郑本承、郑雪恩父女俩这么快离开,因为他还有一个问题没有搞清楚。逼迫郑雪恩的那个神秘人还没有找到。

危险仍然存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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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四章

郑雪恩父女俩离开后,直接回了首尔。

不久,金允浩也走出了房间,不过他眉头紧锁,很不开心的样子。

他刚刚交代申东海,根据短信记录去查找神秘人的线索,可是对此,他并不抱太大希望。

08年,通讯实名制还没有彻底普及,想要弄一张不记名的电话卡太容易了。想要以此找到神秘人,太难。

……

一定还有破绽,一定还有!

金允浩脑中回放着案情信息,强迫自己从中找到被遗漏的东西。

“呀!”

金允浩突然感觉自己撞到了东西,接着被一声尖叫惊醒。只见小水晶坐在地上,手机跌落到一旁,十分委屈的看着他。

“怎么了?刚刚我有撞到你么?”金允浩扶起小水晶,不确定的问道。

“你说咧?检察官大叔!”小水晶顺势站起,接着好奇的问道:“大叔,你刚刚在想什么那?那么入神?跟你打招呼也不理人,迎面就向人家撞过来。”

金允浩尴尬的笑了笑,“对不起,刚才在想案情,没受伤吧?”

“没有,小事情啦。”小水晶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接着赞赏道:“大叔,好样的,工作中的男人最帅,一定能勾搭上我姐。加油。”

又来!

金允浩是怕了这小丫头,转身就想走,可是却被小水晶拦了下来。

“检察官大叔,你的手机号码还没给我那。”

金允浩无奈,只好报出了电话号码。“这回总可以了吧?”

“嗯。等我先记下来。”小水晶低着头。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存上金允浩的号码。

看到这种老旧的翻盖手机,金允浩挺怀念的,多嘴问了一句,“你那款手机键盘那么小,用着方便?”

“还好啦,主要是像素很好,可以拍照也可以录视频。比数码相机方便多了。”

小水晶是金允浩的粉丝,今天又获知金允浩是她姐西卡的朋友。崇拜、好感加上信任,因此她才不会怕生,可以跟金允浩熟络的聊天。

金允浩没有意识到这点。反而被小水晶不经意间的一句话提醒到了。

手机——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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