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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3 / 4)

却恰恰是我最急于知道的。直到有一天他拗不过我的苦苦追问,才简单地说到,我和刘嫣在一次外出游行时出了点意外,在一家旅社里中了一氧化碳的毒。刘嫣和我都失了忆,记不起以前的事了,但刘嫣中毒程度轻一些,已经治愈出院了。家人带她离开了这个城市,现在不知去了哪里。

父亲的讲述让我更担心了,刘嫣根本就没有家人!在她小的时候,父亲因为纵欲,背叛了她母亲。母亲悲愤过度,精神分裂后持刀杀了那个负心的男人,后来一直在精神病医院里面接受治疗。刘嫣是跟着自己的婶婶长大的,这也成为她心头挥之不去的痛!

因此,在医院的那段时间,我觉着自己只剩下了一具躯壳,就像之前工作中遇到的那一具具僵硬的血肉一样,再没有了灵魂。

现在,我可以把自己喝得很醉,之后站到天台的边沿上,任风抚乱我的头发。那个位置,有一种让人魂离魄游的感觉,似乎自己在空气中飘了起来。——那感觉能让人上瘾!

有一次,狂风暴雨,我想刘嫣了,跑到天台喝酒。结果高原发现了我,把我拉回了屋里。他事后说差点没被我吓死,他看到我站到天台的边沿上,在风雨中摇摇欲坠,像快要掉下楼去的样子。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每次喝醉酒后,我会忘掉当时的场景,甚至要花很长时间来确认发生过什么,因此我笑他:“什么啊,你以为我会自寻短见啊?!”

高原是我的同学和好哥们,他比我先到这个城市,原来在一个律师事务所上班,后来自己出来单干,弄了一个法律工作室。他的经济条件也不好,要接到了案子才有钱,按他的话说:“也是等活干的打工仔,一顿饱一顿饥的!”

住的这套房子,是高原租的,在很老的一个小区里。因为图便宜,所以租了顶楼。我到这里后,他要我搬进来做伴。我知道他是照顾兄弟,也主动替他分担了一半的房租。他没有推辞。一是我坚持在钱的问题上不能欠兄弟的,二是他的确需要人分担!——好兄弟无需多说什么。

自从在天台上发现我之后,高原隔三差五地邀我出去喝酒,我知道他工作室没什么事,也乐得有人聊天撒酒疯。喝醉的时候,高原就说老邓,你在这里就我一个兄弟,我要对你负责,不能让你毁了自己。——我在同学当中算年纪比较大的,所以他们习惯叫我“老邓”。

听了他的话,我眯着眼睛笑了,你以为我是什么啊就毁了自己,我是男人呢!说完把胸脯拍得“啪啪”响。高原说你还是忘不了刘嫣。我强辩道:“谁说的!我最不缺的就是女人!”高原呵呵地笑了,并未争辩。这使得我有被看穿的感觉!

其实对我来说,无所事事是最痛苦的事情。脑袋空闲下来时,即使酒精、上网或者偶尔带个女人回家过夜(我是说即使),也都忘不了对刘嫣的想念。——虽然我几乎记不起她的样子了。

唯一能让我不想她的,只有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说,工作反而成了我的生活麻醉剂。想想都觉得好笑!

我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是北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主检法医官。在法医这个岗位上我干了十一年!

经常有人问我,法医是个怎么样的工作。我不知道从何说起。记得上法医学的第一堂课,师父钟任之介绍法医这门知识时说,在通常的感官里,世界是三维空间的,但在法医的观念里世界应该是四维式的。那个平常人感觉不到的空间,是属于法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你会看到一些异乎寻常的、扭曲的事物,也会有不同寻常的体验,发现自己,或者迷失自己!……这番话当时让我产生过朦胧的恐惧,以至于联想到了恐怖电影!

当法医,首先看到的扭曲事物当然就是尸体!我对此虽然有着心理准备,然而当第一次真正解剖尸体时,那种心理震撼,是无论怎样都不可能淡忘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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