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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3 / 5)

徐良:没有没有,哪有那么长时间。我到1990 年就下定决心不演出了。

鲁豫:正所谓人生高峰就是那几年,1987 年到1990 年。

徐良:嗯,也许是吧,反正之后我就再不上台了。

鲁豫:所以我们说人生就是这样,一段一段像那个有波峰,可能也有到谷底的时候。徐良也是这样。之后像他那样讲的,他决定要淡出人们的视线,不再到台前,就这样躲在幕后。然而这之后他的人生开始经历一些变化,开始遇到这样那样大大小小的麻烦。

1988 年,老山英雄徐良来到上海,和一家报社打起了一场名誉权官司。

徐良:当时这个标题非常醒目,就是“三千元引起的震荡”。这个文章直接就叙述了,就说是上海团市委想搞一台活动,当时到北京来请一个著名的战斗英雄,战斗英雄张嘴就要三千,少一分不干。介于报纸的同志跟他再三解释,他还始终没有松口。反正这个文章是这么写的。

文章发表之后,全国各大报刊相继进行讨论。一时间关于英雄索取高价出场费的行为是否恰当的讨论铺天盖地。1988 年1 月,徐良一纸诉状,以“文章严重失实,名誉受到损害,造成极大压力和痛苦”为由,向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然而他的行为却遭到了部队领导的反对。

鲁豫:我相信人们现在看这件事,可能会觉得挺正常的呀。如果你在办一个商业演出的话,我要我的应得的劳务费,这很正常的。我提出价格,如果你觉得不合适的话,你可以拒绝。但可能那个时候人们的观念不是这样,这是第一,另外人们可能对于军人,对于英雄的要求会更高一点。所以当时部队领导不希望你打官司,因为他们总觉得一个“英雄人物”去打官司,可能不太好,是吗?

徐良:当时军区和我们军联合调查组都派出高级干部到上海进行调查。当他们调查确实没有此事的时候,给部队组织上写了汇报。写完汇报以后,谁都不说话了。我一直在等着组织上能替我说些什么,但没有。这个时候我才决定打官司。当时部队阻拦的目的,就是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基本上没有解放军和地方打官司,况且你还是这么个特殊人物,影响不好。当时我就跟部队表态了,我说这官司我必须打,宁可扒我的军装我也要打,我说我要穿这身军装把这个官司打赢!因为我心里知道我是无辜的!所以在我这种强烈的努力下,加上那时候也强调一个法律治国嘛,我这是执行法律的时候,谁也挡不住我去打这场官司。。 最好的txt下载网

沉浮·鲁豫有约:徐良(8)

鲁豫:当时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你真的要三千人家不给?

徐良:不可能的事。最后这个事情搞清楚以后,我拿出了税票。我记得是三场体育馆的演出,一千二百多块钱,每场四五百块钱。

鲁豫:那他们怎么就能信口雌黄地说是三千?

徐良:谁知道。在我徐良身上,这种没名堂的事,我想不是这一件了。而且我这场官司打完了以后呢,第二天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就播了,有的人就知道我这场官司打赢了,但是更多的人只知道徐良要三千块钱的事。

鲁豫:其实这件事跟你后来碰到的事一比又不算什么了。

1997 年,距离徐良的英雄时代已经过去了十个年头,报纸上的一篇文章,又使得徐良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徐良在某夜总会,因为跟别人发生冲突、打斗, 致使对方死亡,被判无期徒刑。昔日英雄今日阶下囚。“流氓”“罪犯”,这是徐良留给许多人最后关于他的印象。又一个十年之后,对那段往事徐良却始终未曾提起从未辩驳。

鲁豫:大概的意思说徐良在夜总会,跟人发生了争执,把人给打伤致死,然后判了无期徒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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