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時騁收回視線,耳朵尖也紅了一點,「給你十分鐘。」
「五分鐘、五分鐘就好。」
宋明汐黑著臉,把人關在門外之後,心裡簡直想暴風哭泣。
她塑造了兩年的形象……崩得好徹底。
賀時騁站在門外,半晌,輕笑出聲。
他不禁懷疑起了自己聽來的那些傳言,無論是賀家人、喬特助,還是李阿姨,他們口中的宋明汐,溫婉、端莊、賢淑、持家、清柔……
總之,是按著他的審美標準來的。
可是他從醫院醒來後,所認識的宋明汐,根本不是那樣的人。
她性子明明冷傲還帶刺,氣質分明鮮妍而明艷。
那麼……失憶前的他,到底暗戀的,是偽裝起來的她,還是,露出狐狸尾巴和尖刺的她?
經過多日的偵查、推理,賀時騁終於不得不面對一個鐵一般的事實。
——失憶前的那傻帽,絕對喜歡這個小女人。
——然而,這個小女人現在卻一心想著撇開他,跟他離婚。
丟人!
賀時騁悠悠嘆了口氣,他很清楚,自己這種性子,要對一個人動心很難,既然已經喜歡上了,那就是一輩子的事情。那種意識到她要離開自己,就壓都壓不住的躁鬱,更是讓他不得不主動接近她。
所以,賀時騁告訴自己,既然是自己未來的老婆,是那個傻帽喜歡的女人,那他就勉為其難幫『他』追一下吧。
20分鐘後,宋明汐把自己的形象也給簡單拾掇好,冷著一張明艷的小臉來開門。
看見賀時騁的行李箱,她冷傲地抬了抬下巴,「前兩天我去別墅取行李,李阿姨說,別墅沒有被賀家收回,所以你放著大別墅不住,跑來我這裡幹嘛?」
宋明汐現在住的,是18歲時,媽媽給她在市中心買的一套小公寓,面積只有90平。
雖然小,但卻是她最喜歡的地方。
整個房子的室內設計,她都有親自參與。
不大的地方被她弄成三室一廳,一間臥室,一間書房,一間工作室。
客廳的電視牆,整整10多平方米的牆面,是她用了兩年的空閒時間,親手一點點畫出來的藝術畫。
未來她還打算,把臥室的四面牆和天花板都畫出來。
這是她最喜歡的私人領域,從來沒想過要給第二個人住進來。
就連兩個閨蜜和親弟弟宋明戈,都不曾來過。
賀時騁環視一圈,發現客廳所有的雜物都不見了,雖然不是纖塵不染,但起碼不凌亂了。
他走到在沙發前落座,表情還是有幾分嫌棄,「別墅雖然沒收回,但是我交不起物業費啊,只好把別墅租出去抵物業費了。」
「什、什麼?」宋明汐沒想到還能這樣,「物業費一個月多少錢?」
鬼才知道多少錢。
賀時騁想了想,懶洋洋道:「五萬。」
宋明汐到嘴邊的話噎了回去,她本來還想說,要不我給你交物業費。
但是一個月五萬,她得掂量掂量。
現在她為了準備比賽,接下來半年都不怎麼有時間接活賺錢了。
這個弟弟比宋明戈還要難搞!
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恢復記憶……
要不,先給他交著,把人打發走了,以後再想辦法?
宋明汐正這麼想著,豈料,賀時騁唇角勾著鬆散倦懶的弧度。
「我現在窮困潦倒,不但沒錢交物業費,連基本生存都困難,只能麻煩你收養我了,老婆大人。」
第12章 暗戀 追妻。
這是要賴上她了?
宋明汐有些無語,從前對她愛搭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