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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 / 4)

我们的故事,虽然不像童话般浪漫开始。但我却十分希望它能像童话那般圆满结局。

千毅晗:“我喜欢站在你的左边,因为那样离你的心最近。”

墨瑾瑜:“你虽然老是跟我过不去,我却很想跟你过下去。”

吴烨磊:“你带着我奔向太阳,驱走生命中所有的阴霾。”

边陆离:“你纯真的笑容,是我最有效的止疼剂。”

张浩宇:“我们约定过以后一直在一起。”

可是我却逃走了……

千毅晗:“我想我是近视眼,模糊了离我最近的幸福。”

墨瑾瑜:“我忘记了,我不能爱上你。”

吴烨磊:“再回到一个人时,难以承受那份寂寞与悲凉。”

边陆离:“我是猎人,却亲手放走了自己的猎物。”

张浩宇:“最后悔的事就是那天我不小心弄丢了你。”

这一条条,我做到了多少,负了多少青春心呢?

是皈依凡尘,还是飘渺而逝,我,要忘了他们吗,忘了一个个承诺,负了一份份情吗。人潮人海中,是谁还有那份依恋,找到那个刚好穿上“水晶鞋”的我。带我在舞池上一遍遍舞蹈,永远不放开我的手。

时光倒流,一切从头开始,慕薇,还会对自己说,你还会那样选择,因为,你舍不得。

一望无垠的越明平原富饶广阔,沃野千里。北部延接着罗雪高原,白雪皑皑,一片死寂的高原上,盘踞着生性残暴的尸族。野心勃勃的尸族首领觊觎灵族肥沃的土地,千百年来,从未放弃过侵吞灵族,把平原占为己有的邪恶念头,于是两族常年兵戎相见,争斗不休。

灵族外表和人类一样,但是尸族的模样却比较骇人,奇形怪貌,刀疤道道,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所以他们常年都以面具示人。覆上了面君的尸族族人,看起来确实与灵族无甚差别,只有他们看到猎物时,从面具中暴露出来的猩红双眼,完全不同于灵族的眼中犹如天空般优雅的蔚蓝,才会使他们暴露了身份。

在比灵族和尸族还要悠远的历史,有一个神秘的家族统领着整个世界,他们类似于帝国,但是,这个家族的族长之位只传给嫡女,她的眼睛能变成彩色,不过,如今的这个神秘家族已经不在了,但在毁灭前还弥留着一个诅咒,如果有幸存的家族成员,就会重新统领世界……这个族称作“羽”。

而我,我的名字叫张慕薇,是灵族里普通的一员,听孤儿院里的长辈们说,我是从灵、尸两族交界的雪川上被捡回来的,襁褓里关于我的信息只有一个用丝线绣上去的“张”字,“慕薇”是因为我从小就喜欢蔷薇花,认为盛开的蔷薇给予人对爱情的憧憬,然而爱情不只是一场美丽的梦,花虽然会凋谢,心中的最爱却永不凋零,蔷薇就是恋的起始、爱的誓约。无父无母的我想,父母的爱是否是像蔷薇花一样的呢?在孤儿院里,只有一个和我同姓的好朋友,他让我感觉到,有他就有安全,他叫张浩宇。

孤儿院的孩子总会被人歧视,每次我被欺负张浩宇都会来帮我,渐渐地,他成了我最大的依赖。

青梅竹马的我们,曾约定过以后要出人头地,一起离开孤儿院,过新的生活。

也许,在那一件事中,我才觉悟,什么叫人生如戏,戏痴情人!

 。。。  

第二章 我们的青梅竹马

终于,我和张浩宇20岁了,已经到了可以去墨丘利魔法学院上课的年纪。

只要能通过学院的选拔,就能离开孤儿院,不用再被束缚在孤儿院四四方方的窄小院子里,也不会再听到别人对于我们的嘲讽,离开孤儿院,这几个字,每次我只要一想想,都觉得很兴奋!我太渴望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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