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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3 / 5)

的手了吗?以后都要这样做,知不知道?”

“知道……”快乐尖锐到近乎痛苦,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这双翻云覆雨的小手,随时能让他上天堂,也能让他下地狱。

“如果、如果连接吻……都要我开口……”她嘟起嘴,眼眶都红了,泪水已在打转。不管她多骄傲、多高姿态,她也只是个恋爱中的女孩,这支舞需要两个人才能跳,不该由她唱独角戏啊!

“对不起……”他不敢迟疑,再多言语都是多余,惟有行动才能说明心意。

一场几乎破局的吵架之后,两人的初吻终于降临,甜蜜中带著酸涩,多么得之不易,或许日后会有几百、几千个吻,但他们将永远记得这初吻。

拥吻中,所有烦忧都蒸发了,有时爱不只要说出口,还得身体力行,让体温高升,让不安融化。

他不见得是接吻高手,却能吻去她的痛,吻出她的温柔,原来初吻就是这样,有种几乎要站不好、又像要飞起来的晕眩感。

就是他了吧!他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忽然她有点想哭,不知是感动还是感伤,或许两者都有吧!

终于依偎在他怀中,仿佛天生她就该在此栖息,忍不住叹口气,幽幽问道:

“爱我吗?”

“我爱你。”对此他不曾怀疑。

“有多爱?”

“我……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真恨自己不善花言巧语,连爱也形容不出来。

她却已心满意足,只因她懂,他是真正在乎她,只是不会化为言语。“以后你什么都要答应我,就是不可以答应我分手。”

“好,我都听你的。”他这话是有逻辑矛盾的,若当真什么都听她的,那自然也包括分手,若到时不答应她分手,不就变成不听她的话了?

然而恋爱中的人本来就很矛盾,管什么逻辑不逻辑,他们自有一套恋爱哲学。

她终于笑了,灿烂而满足地笑了,而他对自己发誓,要全力守护她的笑容,再也不让她皱起眉头。

这是他们第一次分手,维持了没几分钟,陆崇平暗自祈祷,拜托不要有下一次了,否则他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接吻之后,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才真正像是一对恋人。

旁人不明内情,只当他们热恋期特别长,都两、三年了还卿卿我我的,也佩服陆崇平修了两个硕士学位,还能兼顾打工和女友,算他厉害。

时光飞逝,当雷若璇升上大三,陆崇平也毕业了,他选择服国防役,既能上班也算当兵。

虽然国防役要四年的时间,但他认为值得,他迫不及待要在职场上发挥,他相信自己可以出头天,让爸妈安享老年,让女友以他为荣。

“擎宇科技公司”早就预留了位子在等他,尤其是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

在毕业后、上班前,陆崇平有一周的假期,因此他回屏东老家一趟,还带了女友去见爸妈。

他因为每天接送女友,与雷家人早已熟识,也获得他们的支持和欣赏,只差没感谢他肯做她的男友,拜托他千万别甩了她就好。

雷若璇第一次见到男友的爸妈,仿佛媳妇见公婆,害她紧张万分,决定表现得淑女些,毕竟南部人比较保守,应该会喜欢乖乖牌的女孩吧!

一看到儿子进门,还牵著一个女孩的手,陆弘基和施盈霞都吓得目瞪口呆,除了儿子事先没通报,想给他们惊喜之外,更因为这呆头鹅终于开窍,学会谈恋爱啦!

过去三、四十年来,雷家都是种田维生,富不起来但也不算穷,只盼下一代能走出另一条路。

种田人勤奋有余、热情不足,平常也不知怎么教儿子修恋爱学分,希望他到适当时机就娶妻生子,反正别人家的孩子不都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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