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无寸铁,伸出长长的舌头冷冷地舔着脸颊上渗出来的血点,嘲笑地说:〃是哪个人带来的小野狗跑来咬人了?〃
亲随们发出粗野的大笑。
本小姐三岁就开始闯江湖,什么样的粗话没听过?我回敬道:〃昨晚住的客栈跑了一只疯猴子,原来跑这里撒野来了。〃
他收住笑声,冷哼一声:〃小子,打抱不平也要看对象,不过现在已经晚了,大爷我现在很想让鞭子见血了。〃他的目光中露出杀气。将鞭子捏得咯咯作响。
死就死了。我知道自己那点三脚猫功夫,在真正的高手面前,能自保已经不错了,这个千总,武艺出色,我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他刷地抽出一鞭,电光火石间,我看到又一块石头破空而过,那可不像我投的那块石头,带着凌厉的风声,可见用力之大,用力之猛,随后,精确地落在大汉的手腕上,他呀的一声,鞭子失去准头,啪地抽在我身边的泥土上,溅起一片尘埃。
只见那个像谢霆锋的白衣少年,飘然跨出一步,站在我身边,潇洒地微笑:〃小兄弟,我最喜欢打疯猴子,不如就交给我好了。免得脏了你的手。〃
呀,真会说话,既替我出头又不伤我的面子,心里一下就对他起了好感。
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溜到小英身边,看到老人受伤不轻。我对小英说:〃你快带你爹走,这里还有点碎银子,给你爹买药去。〃
老人吃力地说:〃多谢……〃
我对小英说:〃别道谢了,你们快走吧。〃
只有把他们送走了,我们才好脚底抹油,鬼知道这个少年能不能斗得过这个武功高强的狗千总呢?
我把小英他们送走,一回头,看到少年笑吟吟地看着我:〃小兄弟,天色不早了,不知道可吃饭了没有?〃他的白衣服上落了几点尘埃,有点醒目。
〃他们呢?〃
〃都被打折了狗腿。〃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连同那名千总,那一行人都痛苦地在地上呻吟。呀,真是绝世高手哇!眨眼功夫就把一切给摆平了。
〃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我丢出一句周星星的经典名言,他愣了一下,微笑:〃小兄弟说话真有趣。在下纳兰容若,小兄弟尊姓大名可否告知?〃
纳兰容若?这名字好熟悉,蛮好听的,可是本小姐实在历史知识贫乏,想不起他是历史上的哪位名人。
我说:〃我叫小季子。〃
纳兰容若点头:〃相请不如偶遇,我请小兄弟去喝一杯,如何?〃
喝酒我水平一般,但是吃饭却是大大的有兴趣啊,眼看天色已晚,我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了,而身上的碎银子我都已经给了小英父女俩,看来真的只有搓一顿饭吃了。
(5)
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呱呱叫了,可是这位不姓谢的像小谢的纳兰公子竟然一点都不着急,几乎把整个小镇找遍了,才找到一处他认为勉强还算风雅的小酒馆。
这处小酒馆有一面朝着奔腾的江水,可以看见点点的渔火,天上依然还有着晚归的青鸟的痕迹,纳兰根本就不曾问我要吃什么酒菜,跟酒保说了一大堆,说什么鸭舌头只要舌尖部分,鱼只吃鱼头,辣椒要看不见,变成沫渗进菜肴里,等等……至于酒水,只喝窖藏了18年的女人红。
呀,不就吃一个饭吗,有必要搞得这么排场吗?唉,骨子里还是一个纨绔子弟,只是用风雅包裹了而已。
我才不会承认自己的庸俗呢!
奶奶的麻花,我现在只想吃一碟油腻腻的猪手……一想到猪手,我就激动起来,喊住要走的酒保:〃先给我上一碟猪手,撒上葱花,要新鲜点的,个越大越好。〃
纳兰公子淡淡一笑,不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