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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雨仲惊讶了。十二岁的毛孩子,身段都还很平静的,哪里迷人呢?他看着这个从小古怪的朋友。“是的,她十二岁,像个精灵一样跳了出来,在我脑里微笑、捣乱……我没有办法不看她!”他喃喃自语。
这么说来,中毒已深。两个人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玩在一起,单纯的友情世界几乎没有秘密,雨仲从没见过初阳这个样子,迷茫又深情,忧伤又快乐,沉静又慌乱。他皱了皱眉头,问:“那么她对你?十二岁,还什么也不懂啊。”
是的是的,问题就在这里,她蹦蹦跳跳什么都不知道,像是林间最天真的小鹿。可是她令他手忙脚乱,这种感觉,能对一个孩子说吗?他惶急地看着雨仲,满心觉得雨仲比他大两岁,感情生活比自己早很多,这样的事情他经验丰富,问他准是没错的。
雨仲也没有多少可供借鉴的经验,他和阿苗初中就偷偷好了,但两个人就住在前后屋,上学放学都一起,除了睡觉的时候,两个人基本是泡在一起,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级,想不日久生情都不可能啊。不过雨仲从来都是不急不慌的,他扯过一张毛边纸,抓了新晒的松毛茶包好递给初阳,笑嘻嘻地说,来,给你抓一副治相思烦疾的药。
在卫校读护理的阿苗放了假回来,这时候探头进来,含笑叫:“雨仲!哦,初阳也在这里。”三个人一起上小学上初中,彼此相熟,初阳有些窘迫地微笑着对她点点头。雨仲的爱好,从小只在《本草纲目》、《千金方》一类,早早的毕业回来开了小诊所,开始是和做了一辈子中医的爷爷出诊,心思机灵,做事却超乎年龄的稳重,闲暇又极爱钻研书籍,后来十里八乡里渐渐有了些名气,有些方面甚至有了赶超爷爷之势,小小年纪就独当一面接了爷爷的班。既是志趣,也足以糊口。现在只等阿苗卫校毕业,两人就结婚,夫唱妇随共同打理这个小诊所。这是两个人,也是两家人好多年前就商定了的。
阿苗说:“雨仲,你爹和我爹叫你一会儿去喝酒呢。”亲家俩昨晚相约去深山打猎,收获四五只野兔两只山鸡,这时候正开膛破肚,架锅起灶,忙得不亦乐乎。雨仲抓抓头,说知道了。阿苗扭头冲初阳笑:“初阳你也一起来,好不容易见一回。”初阳说:“嗳……”今天有事改天再来的话还没有说出口,阿苗就高高兴兴地说着我去帮忙,伸手拽过雨仲搭在椅子背上的脏衣服:“给你洗洗吧。”挥挥手跑了。
雨仲看着阿苗跑远,脸上挂着笑意说:“疯疯癫癫的……”初阳苦笑了一下。他能理解雨仲的心无所求淡泊豁达了,有了喜欢的人,世界都是满满的,波涛起伏却又满腔平静。
他拎上松毛茶,匆匆地告别,赶回家去。
作者有话要说:
☆、神仙住在洞穴里吞云吐雾
初阳到家的时候,太阳刚在山尖露出半个毛蒙蒙的脸,仿佛是一只不情愿醒来的金黄色小花猫。漫天的雾飘飘涌涌,从山脚顺着山坡斜铺上来,要不了几分钟,整个村庄,整个大山,整个山上的阔叶林、松林、草地、土坡、林子深处的小村庄,全部都会被厚厚的重重的雾遮盖住,直到中午时分才会散去。
天天如此,年年如此。厚重的,又是飘忽的,压抑的,又是流动的。
小葵不在屋里。此时她面对着山谷,坐在一块巨石边缘,双脚悬空,在山风里轻轻地晃悠。风把她的头发往后拂,像是充满勃勃生机的春草,露着小脸和细长的、苍白的脖颈,嘴微微张着。她闭着眼睛,脑袋微微歪着,似乎正在谛听遥远的地方传来的一声鸟鸣。柔弱的金色光芒铺在她身上,像是一层似有似无的蝉衣,她单薄的专注的小小身子变得那么神圣,像是迷路的天使,落在悬崖的边缘栖息。
初阳没有叫她。他还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