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被人看见。她流泪是因为她眼见刚刚开始的新生活即将破碎。
“那有什么关系?”
“什么有什么关系?”玛莎不耐烦地问道,用手背抹了把眼泪。
“就因为他是我的侄子?”明特夫人以她惯有的傲慢口气问道。
“所有这一切,我应该想象得出来。我恨他,他……瞧不起我,我甚至无法向您形容他是怎么对待我的。我们两人总是顶牛儿,可是您明显对他存有偏爱,而且——”
“所以你认为我自然会站在他的立场上说话,玛莎小姐?”
“是的。”
明特夫人站起身来,姿态优雅地整理着她的睡袍。 “这么说你甚至还没开始了解我,玛莎·温特斯,”她冷漠地说道, “我不仅是一个能设计高雅服装的设计师,而且我还是一个非常老道的‘法官’,对人的本性和特点能做出精辟的分析。我还是个地道的法国女人,我太了解男人了,所以我从来不会说:这个男人是我的侄子,他一定是集荣誉和美德于一身。不!相反,我对自己说:首先他是个男人,我们都知道男人有时会有多坏——这就是我想说的!”
玛莎眼睛盯着她,然后猛地坐下来,双手捂着脸,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 “可你也根本不了解我!”
“没错!”明特夫人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但是我喜欢你。所以如果你愿意,恨他好了。这对我没有什么影响。但是要想逃过我的眼睛,可没那么容易。”
玛莎抬眼看她, “您这是什么意思?”
“小姐,”明特夫人和善地说, “你一刻也骗不了我。不过,除非你再遇到麻烦,否则我不会再说一个字!”从此以后,她真的没有再提过此事。
玛莎也没有再提这件事。原因很简单,她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心力交瘁了。
第二天早上她又回去上班了。明特夫人虽然承认喜欢她,但在安排玛莎的工作时,丝毫体现不出来,玛莎的一天被排得满满当当,累得精疲力竭。即使这样,明特夫人还说她像一袋穿着衣服的马铃薯。
两个星期之后,她又见到了西蒙·麦克瑞,在此后的两天里,她又见到他两次。
第一次是在富勒姆路的一个酒店里见到的。那是一个炎热而干燥的星期五,无情的烈日挂在天空。这一周的工作实在紧张繁忙,能在午餐时间逃出工作室,她感到非常高兴。有家小饭店看上去凉爽宜人,于是她要了一份凯撒色拉和一杯冰茶。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发现西蒙在对面房间和一群人坐在一起,他们大多数人都西装革履,携带公文包。不过一位引人注目的姑娘就坐在西蒙身旁。
是桑德拉。格兰特吗?玛莎心里直犯嘀咕,也许仅仅是生意上的伙伴,她自我安慰着。这位小姐头发扎成一束,乌黑发亮,淡橄榄色的皮肤,骨架结构有些异族模样,涂着深红色口红的嘴唇十分迷人。她身穿单色黑上衣和白色休闲外套,手腕上戴了一只男用手表。当玛莎打量她的时候,她的手探到黑色公文包中,从里面取出一份像是正式文件的东西,递给西蒙。玛莎若有所思地望着他们,她注意到他们在看文件时,两人的肩膀碰到了一起,也许他们不完全是生意上的伙伴……
看到这一切让她心里感到很不舒服,她正在享用的色拉也变得如同锯末一般。她起身离开,为了避开西蒙的视线,她绕道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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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星期六,她休息。天气依然晴朗炎热。她睡了一个懒觉,起床后做了些家务,然后步行到南肯辛顿,买了些东西,在一家迷人的书店里转悠了一个小时,最后她穿过悉尼街和圣卢克巴里士教堂回家。走着走着,她发现教堂里正在举行婚礼,这种异国婚礼她从未见过,出于好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