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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3 / 5)

任,只是苦于不好招人,才搁浅至今。

春儿、米儿她都熟悉,都是品性好的小姑娘。把春儿招去店里做事,好儿是有点私心的,这私心可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常家六儿。这几年下来,她是有眼看着六儿对春儿的好,一直没变过。难得一对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两人样貌也般配,好儿就想暗里帮一把,至于最后能否成事,还是得看两人是否最终有缘有分。

好儿回了书房,打开抽屉,取出来去亲手交给的信函。信封上的“好儿亲启”四个字,俊逸有力。信封内装着两张折叠整齐的信笺。

好儿拿起上面一张打开,是来往写的,来往的字体浑圆而透着调皮,大意是说他不做和尚了,师父也说他六根未净,不如投入红尘万丈,人生是要闯一闯才无悔。

“好儿,我跟来去一起滚滚红尘去了,你要保重啊。我和来去虽然不做和尚了,可是我们会闯出一番天地来,再买上四匹雪白的高头大马,打造一辆最美的马车,在马车上装满鲜花,去落日村接你……”

好儿看得直乐呵,她曾讲过一个童话故事,想不到来往记得那么清楚,还要在未来将之实现。来往,你真是太可爱了。

看完来往的信,好儿拿起第二张信笺。如果说来往的信是明快的晨风,来去的信就是那笼罩着雾色的山峰,清新朴实,却始终有一种淡淡的伤感,对前路的迷惘不安,于字里行间流露。

“好儿,记住我的名字,不能忘了。”来去在信里这样写道,语气始终亲切朴厚,带着浅浅的温柔。

卢世域。一共写了三个一模一样的名字,区别在字体不同,第一个是楷体,第二个是行书体,第三个是草体。三种字体,都写得极其漂亮自然。

可是,为什么要写三种字体呢?来去可不是那种喜欢秀的性子,好儿怔怔地盯着卢世域三个字,脑子里转开了。

送走常四婶三人,温氏一看滴漏,都戌时末了,一问平彤,阿旺和小树都还在前院的书房跟辛老先生读书。温氏便让平彤去歇息,自己则去厨房忙做宵夜。

而此时此刻,北封县,胡府。

书房里,灯火明亮,胡汉轻握手中笔,面前的纸张上,落满一个个相同的名字。当纸中再也写不下,胡汉放下笔,凝望片刻,拿起旁边一张信笺,看着信中点点星火般的小花,看着看着,那点点小花就化为两张脸庞,一张端庄秀美温婉,一张天真甜美可爱。胡汉不禁轻扬唇角,眼中带喜。

“小盖。”胡汉向门外唤道。候在外间的小盖忙应声进来,“老爷,小的在。”

“明天你跟我一起上路,回去收拾一下,早点歇息,这不用你侍候了。”胡汉说道。

小盖正为不能跟去而郁闷,一听老爷改变主意了,高兴得咧嘴笑,把胸脯一挺,大声道:“遵命。老爷,小的这就回去收拾睡觉。老爷晚安!”

“去吧。”胡汉微笑,看小盖消失在门外,听得脚步轻快远去。在书案前又坐了小会,把纸和信笺都收拾好,锁进抽屉。

走出书房,举头望天,月牙儿淡淡,数不清的星星,如活泼调皮的孩子眼睛眨呀眨,夜风轻轻,凉中微带些许冷意,胡汉慢慢走在园中小径,虫鸣唧唧不时传入耳中,幽幽暗香,在夜色里丝丝飘散,不知不觉沁入心扉。

这个夜晚,是如此的静谧,美好。

温家大院。温氏下了五碗面条,以香浓的骨头汤,配以炒香的切丁的洋葱、肉末、西红柿,最后再加小许辣椒酱。好儿一家都能吃辣,辛老先生更是喜欢吃辣,好儿家的辣椒酱味道绝佳,成为辛老先生对吃食上的一大最爱。

把五碗面条分两格装在食盒里,温氏叫上小闺女,一起到前院书房送宵夜。温氏的厨艺好是没话挑的,五个人都坐在客厅一张桌吃,心情大好地一边吃一边说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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