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会去丝城。”
吉乐大模大样地道:“所以,你和他们一样蠢。没有万全之策,冒然发动进攻,过早地暴露自己的战略意图,蠢材。哈哈,这也不错,我们可以来个坛子里抓乌龟。”
“为了帝国,请大人早日西进。”
魏莽的话才开了一个头,吉乐就粗暴地打断他的话,道:“去,去,你出去。我耳朵都听出老茧了,你都说了九百九十九遍了。我烦,我烦,我烦你的屁话。”
每次提起这事,吉乐都不耐烦,特别从幻兽森林回来这段时间更是不悦,总是粗暴地把魏莽轰出去。魏莽也习惯了,听话地出去了。
吉乐冲魏莽的背影吼起来,“把李奇给我叫来。”跟着就是璞咏一声笑倒在地上。
不一会儿,李奇进来。
吉乐也不要他行礼,拉住他咬起了耳朵。
李奇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吉乐,结结巴巴地道:“大人,这合适吗?”
吉乐大点其头,道:“合适,合适,太合适了。你也知道,他老大不小了,也该成个家了,我们这是为他着想,是不是?你是他的好朋友,这点力,你该出,是不是?”
吉乐每说一个“是不是”,李奇都勉为其难地点头,艰难地道:“是。”
望着李奇的背影,天月抿着嘴,道:“公子,你这样做,太胡闹了吧?”
吉乐耸耸肩道:“他活该!谁叫他像只死蚊子,老在耳边嗡嗡,让我不得清静。”搂着天月的纤腰,诉说起衷肠了。
第二天,人们惊奇地发现,吉乐腰间多了一把剑,此剑一出鞘,剑气森森,让人不寒而栗,这就是着名的“血色王剑”。此剑,将伴随告乐征战天下,成了帝月王朝最让人们恒久记忆的宝剑。
至于李奇去干什么了?当然是去给魏莽促成了一桩流传千古的姻缘。当晚,李奇大摆宴席,邀请魏莽、夜狼、布巴罗、劳德斯和龙闪等人参加,说好是朋友聚会,他们交情不错,当然要来的。
酒酣耳热之际,魏莽昏昏沉沉,觉得头好大。
李奇道:“将军,你也老大不小,该成家了,我给你相好了一位姑娘,你可中意?”
魏莽摇摇手,道:“哪里,哪里啊?”一头栽在桌上睡着了。
李奇尖着嗓子,学魏莽道:“谢谢兄弟,新娘子在哪?要是在的话,就拜堂。”
李奇变回自己的声音,道:“在。”大吼一声,“拜堂喽!”
锣鼓喧天,一位新人在伴娘的簇拥下,款步而来,头盖红巾,让人看不清面貌。不过从她走路的姿势看,中规中矩,肯定是小家碧玉。
夜狼他们惊呆了,李奇道:“这是大人的意思,也是大人的命令,要你们帮着玉成,要不然的话……”
后面的话不说,众人也明白。
对于吉乐这种违背情理的命令,他们当然可以不执行。不过,转念一想,要是不执行的话,惹得吉乐不开心了,他把魏莽换成自己,自己不就完了?与其自己倒霉,还不如让魏莽倒霉的好。
有了决断的他们,立时帮手,七手八脚地帮衬起来,不一会儿功夫,魏莽一身大红,给人扶着拜完堂,和新娘子一起入了洞房。
翌日,香城发生了一件大事情,未来的军务总长发飚了,冲进领主府去找吉乐,可惜的是,找遍了领主府,都不见吉乐的影子。
无奈的魏莽冲进李奇的府里,接着,府里传出惊天动地的咆哮,“李奇,你这家伙,居然敢来这一手!你,你,你要我拜堂也不是不可以,你不会弄个名门淑女吗?你竟然把铁娘子弄上我的床了。呜呜!我的幸福没有了,我好惨啊!”
人们还惊奇地发现,好动的李奇好几天不见踪影。当他出现时,身上的青乌紫块还没有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