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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2 / 5)

却不禁摇了摇头。改编者提出以复仇为基调,将改编的电视连续剧取名为《复仇的旋风》。这种取名和构思,意在争取观众,但是,与原著的精神显然不符。曲波对他们说:希望你们再好好读一读原著,按照原著的精神,在电视剧中写好我党如何将一支农民起义武装改造成为党领导下的革命武装的艰苦历程。

两位改编者表示同意曲波的主张。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当曲波看到他们送来的《桥隆飙》电视剧本的时候,发现它仍然背离原著的精神。他当即表示:不同意这样改编,建议重新改写。他有提出这种要求的权利。这是每一个原作者都有的权利。作者可以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改编,以及如何改编。

曲波仍不放心,在送走两位改编者后,又写信给当时的广播电视部部长吴冷西,说:“要改编,就要编好;如果编不好,就不要编。”

部长在给曲波的回电中表示“一定要抓一抓”。

有关领导确实抓了这件事。后来到曲波家中拜访的电视剧《桥隆飙》的导演,向曲波当面承诺:不用先前那个有违原著精神的本子,按照原著重新改编,力争使原著的主体思想及人物感情都得到很好体现。这正是曲波所要求的。为此,他帮助导演购买了五十本小说《桥隆飙》,以帮助剧组人员把握原著。

但是,后来曲波仍然大吃一惊:1985年9月由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电视连续剧《桥隆飙》大大损害了他的声誉,也损害了原著的声誉。连续剧不仅没有准确表现原著,而且严重违背了原著,还增加了一些虚假的情节和丑陋的场面,主人公桥隆飙在剧中竟搞起迷信。

热爱曲波及《林海雪原》的读者们,本来抱有很大的期望,然而,这一次是深感失望了。。 最好的txt下载网

使用者与创作者(3)

更失望的当然还是曲波本人。他对电视剧剧本的批评意见没有被接受,他的作品的完整权及修改权受到侵害。

为此,曲波先后三次向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郑重提出抗议。他要求中央电视台立即停播这个电视剧,该剧也不能在其它省市电视台播放。同时,他还要求对曲解原著的编剧及背弃诺言的导演等追究责任,作出处理。

他的抗议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他得到了剧组寄来的九百元稿酬,至于著作的完整权、修改权问题,并没有谁对此承认侵权。

看来,非要上法庭去见面了。曲波感慨地说:“几次上书,大声疾呼,到头来问题得不到完满答复,事情没有了结;在保护著作权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谁知今后还会发生哪些侵权行为呢!”

曲波,你真是为此苦恼极了!

有些侵权问题表面上看是个人行为,实际上则由于使用单位的意志,甚至有更复杂的社会背景。

电影《彭大将军》著作权纠纷掀起轩然大波的时候,人们发现,西安电影制片厂的著名编剧郑重又一次被卷进纠纷的旋涡。

有人将这场纠纷与先前出现的《东陵大盗》、《西安事变》和《少将》这四部电影的著作权纠纷联系起来,指责郑重在这四部电影中都有侵权行为,并指出“这在当今中国电影界乃至中国电影史上也是少见的。”于是,电影界又有人称之为“郑重现象”。

“郑重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现象。但是有的同志把它看得简单,仅仅归咎于郑重本人的道德品质问题,甚至有人发表讽刺性的文章:《如此编剧》。似乎一切都是编剧的责任。

对此,郑重本人实在接受不了,也忍受不了。

他拿着报纸找到陕西省版权处的同志,双手发抖,嘴唇打颤,情绪异常激动:“我都六十多岁了,竟受到这样的侮辱。”

仔细分析一下案情,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郑重其实是在“奉命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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