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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2 / 5)

是一件苦差,大董很乐意为之。到了山顶朱乐将手抽回去,他竟然还有些留恋,猛然发现手里一阵凉意,原来是出了汗,只是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

一时两人都有些尴尬,正好有人招呼他们:“一半人都到山顶了,大董你今天状态不行啊,”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打趣他“看来温柔乡是英雄冢,这次第一让给别人了。”

朱乐本就不自在,听了这话脸更红了,讪讪地不知该说什么,看看大董,大董安抚地朝她笑笑,回答那人:“哪能说是让,我很久没参加活动,状态本就不好,你这话让得第一的人听见,不是挑起矛盾吗?”

那人自知失言,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这时又有人喊他们去俱乐部的会旗上签名,证明到达了山顶。

朱乐逃避似的赶紧跑过去,行云流水般地签上大名,然后把笔递给随后赶来的大董,想不到大董握了半天笔,人却不动,等朱乐抬头忽然对她说:“要不你帮我签吧。”

朱乐以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全名,笑道:“你可以签大董呀。”反正几乎整个俱乐部的人都不叫他全名。

大董看了她一眼,又犹豫了片刻,才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名字,这之后,朱乐才明白他犹豫的原因。

无它,实在是字有够丑,不是一般的丑,尤其是还有朱乐的字做对比——朱乐三岁开始描红,不管是毛笔还是硬笔书法,都很拿得出手,跟他弯弯曲曲散了架子似的字,自然是云泥之别。

哈哈哈哈,朱乐在肚子里狂笑,原来董大帅哥,居然也有这等硬伤,一扫在他面前的挫折感,顿觉扬眉吐气,然而在郁闷的大董面前却不敢表现出来,还是要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大董又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道:“想笑就笑吧,憋出内伤多不好。”说完没等朱乐有所反应,自己先绷不住笑了出来,朱乐终于也忍不住,两人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几乎笑出泪来。

至此,尴尬气氛全消。

“我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小时候图方便,学写字就用圆珠笔,你知道,圆珠笔写字多没形啊,这一来二去就给耽误了。”大董犹自不甘心,一本正经地解释。

“是啊是啊,圆珠笔真是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朱乐跟着摇头晃脑,说完忍不住又咧开嘴笑。

大董见她脸颊的肉被笑容挤成圆圆的两团,且被山风吹的红红的,苹果般十分可爱,鬼使神差地就伸手捏了一下,嗯,不错,滑滑嫩嫩,比小手的触感还要好!

朱乐则是完全没想到他会突然伸出禄山之爪,一下子愣住了,等到反应过来,大董已经笑着跳开:“哈哈,谁让你笑我呢!”表情就像是幼儿园的小男孩,揪了前排小女孩头发之后,洋洋得意。

朱乐顿时石化,然后哭笑不得,这个大董!

这次登山,毫无疑问拉近了两人的距离,尤其是对朱乐来说,大董不再像水中花镜中月,不再像云端里的神仙,忽然变得可亲可爱,真实可触。她不用再小心翼翼地讲话,摸摸索索地试探,开始放松心情和他聊天,然后,然后就发现大董以前对他讲的童年往事,绝对不是杜撰,即便是现在,他也有捣蛋的特质。

发现这一点,朱乐反而更坦然,平时里的机灵也回来了,两人你来我往好不热闹,在同行的人眼里,俨然已是欢欢喜喜的一对小情人。

一起吃了晚饭,大董开车跟在她后面,直到把她送回家才调头离开,朱乐锁上车,哼着小曲儿进了家门,看到梅姨穿着家居服坐在客厅喝茶,笑着过去打了声招呼。

梅姨招呼她坐下,眼睛里也是笑意:“这次总是闹恋爱了吧,还不从实招来。”

朱乐心里甜蜜,但被她这么一问,反而又有些不好意思,打着哈哈:“八字还没一撇呢。”

梅姨摇摇头:“还想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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