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吃香了。
“无病哥,无病哥!”后面有人高喊着,钱无病头都没有回,举起手来扬了扬,算是回应了,不用回头,他也听的出这声音的主人是谁。
“就知道今天准在这里能找到你,我爹说了,叫你今儿去我家吃晚饭,有事情和你说!”一个矮矮胖胖的少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过来,很是熟稔的拍拍钱无病的肩膀。
“你爹又来这套,每到放饷的日子,就把我拎过去训一顿,有个屁的事情啊,就是想吃我的孝敬!”钱无病一愣,旋即笑骂回了一句。
少年叫吴虎臣,很威武的名字,据说,这名字还是他爹在他满月的时候,花了两分银子请一个落第的举子给取的,作为军户家的儿子,有这样的名字,的确比起那些叫柱头、大勇之类的名字,要威风多了。
详细介绍少年的名字,当然不是因为他这名字取的多好,钱无病还觉得自己名字无病无灾大吉大利呢!吴虎臣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位落第的举子,可能觉得取个名字收了吴虎臣他爹两分银子,有些不大厚道,于是买一送一,给吴虎臣取完名字,顺便也送了他的双胞胎的姐姐一个芳名……嫣然。而这吴嫣然,正是钱无病那死了两年了的死鬼老爹,给他早就预定好了的钱家媳妇。
是的,这吴虎臣,就是钱无病未来的小舅子。
“切!”吴虎臣毫不在意他的鄙视,笑嘻嘻的说道:“这女婿孝敬丈人,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么,你敢摸着胸口说,你不想见到我阿姐,你敢说,我立马掉头就走,不在你眼前惹厌了!”
“哎”!钱无病有些软了下来,想起嫣然那双黑漆漆的眸子,他开始感觉自己手上的那点碎银子,已经开始在死命的长翅膀了,随时都可能飞走。
“走吧,老规矩,先去割两斤肉,老头还有酒么,要不要沽一壶!”钱无病无可奈何的摇摇头,“这老头怎么比我还清楚这发饷的日子呢?”他一边嘀咕着,一边任由吴虎臣带着他朝着前面走去。
吴虎臣的家在德胜门那边,也是在内城的范围里,实际上,这北京的内城里,除了达官贵人多,还有一种人,绝对比平常的百姓少不了多少,那就是京卫士卒和士卒的家眷。换个角度看,这些士卒和其家眷,其实也算是内城的百姓。
京卫都指挥使司辖下二十六卫,二十余万人,其中像钱无病吴虎臣这样世代军户出身的,那真是不要太多,在内城里某些个胡同,从胡同口到胡同尾,一水的军户,家家都有在卫所里当差的情形,简直是太常见了,就算是那些市井好汉们,只要脑壳没有坏,也轻易不敢在这些地方讨生活。
当然,这都是指那些最底层的校尉,力士们,真能混上一个百户,自然有了自己的一番局面,也有能力置办宅子了,所以,在这些胡同里,这官职最高的,也就是到总旗顶天了,再高就没有了,说这些地方是这些苦哈哈的军户的聚集地,似乎也说的过去。
好在大明的军户都是世袭,虽然大家清苦是清苦一点,倒是也过得下去,朝廷对于京卫的粮饷还是给的算足的,一年当中,至少七八个月能拿到足饷,比起地方上的那些个卫所,这待遇已经很不错了。
吴家的军籍在旗手卫,算是个太平差事,旗手卫是掌管皇城旗鼓、守卫的亲军,人手一直不是太多,吴家不止吴虎臣吴嫣然这一对双胞胎姐弟,在他们上面,还有个哥哥,如今,老吴头退了下来,这家里自然就将吴虎臣他大哥补进了卫所,这吴虎臣成了军余,倒是有些不尴不尬了!
朝廷律令,军户又不让做别的营生,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家里有这么一个半大小子,还有一个女儿,吴家一家四口全部靠着他大哥一个人的粮饷过日子,这自然是有些拮据,相比之下,钱无病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倒是还要显得活络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