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白眼,嘴一撇,轻轻“啧”了一声。于是乎我心中有了了然:能跟凌家攀上真交情的人,定然也能得到整个凌家上下的尊重。看落欢哥哥这幅强按心头三分火的样子,想来三爷同屋里的那位不过就是场面上的人情。无怪乎人家特特求上门来,三爷居然找我这叶家不顶事的小徒孙打发他,此人在三爷心中的地位之低可见一斑了。
转回头又想,以我的医术只配被借来替凌家应付不着四六的请托,心中不免怆然。
才胡思乱想着,忽闻一银铃美声入耳:“落欢队长,先生,我家公子有请!”
我看着这唇红齿白的小侍童,片刻间恍惚回到当年自己为仆的年纪,穿着一色的短衫绸裤,脚上系个小铃铛,走到哪儿都叮呤当啷响。公子好耳力,凭着我们各自的铃声便知道是哪个在近前服侍。
是的,我守尸七天的主人是个半瞎子,日间里模糊辨得出人或物的轮廓,太阳一下山便什么都看不见了。尽管如此,却不妨碍他始终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公子永远穿着最得体的服饰,说最得体的话,做最得体的事。同样的,公子对我们这些侍童的要求也很简单:干净体面,如此足矣!
可看着眼前这个修过眉毛抿过胭脂的娇媚小童,我丝毫没觉出干净体面,只感到了矫揉造作和些微的异常。未识面,我已判定房内人的格调远不及我死去的主人。
然而真的见了面,我反是愣了。这个人无论发式、衣衫的风格,包括笑起来嘴角上扬的角度都似极了我家主人,只气度上稍逊一筹,总是差了点风骨。
“中原第一公子,韦无衣。”我听见落欢哥哥故作热情地介绍,“叶氏嫡传周奉堂。”
其后整个诊病的过程是怎样进行以及结束的,我一概不记得了,只晓得心里反复提醒自己:他是你的病人,治好他!
我遍翻医书,学小师叔那样调配各种书上不曾记载的药剂,亲自去尝试药的分量、效果,甚至不惜让自己中毒昏睡了整整六个时辰,这一切,都只为治好韦无衣身上的内伤,十日内必死的内伤。
医馆里的师兄弟们都说我疯魔了,已经超过了“仁心仁术”的底限,被疑难杂症挑拨起了好胜的野心。师公和师父则一直站在边上冷眼旁观,眼神里有审视,更多的是疼惜。
而我已全然不顾了!管他说我是救人也好,贪难也好,我赌上了毕生所学,不惜以命相搏,目的只有一个:十日后,韦无衣不死。
十日后,韦无衣活着!
我用一切已知的知识,换得从医以来第一个病人无病无灾地走出了风铃镇。
无为馆上下,除了师公和师父每个人都在恭喜我、赞扬我,我却一点儿都没觉得高兴,甚至都没有回敬过一句感谢感恩的话。我只是默默回到自己的房间,找出可以拿到的所有钱财,带上藏在衣柜最底下小木盒子里的黑色小葫芦,避过所有人的耳目,离开医馆,离开了我生活了八年的小镇。
第26章 【五】药
江湖真的是个很喜欢制作各色排名的地方!
且不止武功,不止家世,只要人能想到,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都能催生出特别的榜单和顺位。所以“中原第一公子”并不单纯是个称呼,而是一个定义了地位的排名,尽管,从来也没有出过“第二公子”。
此刻,时下正顶着这个盛名的所谓公子韦无衣就滚倒在我面前,华服上沾满灰尘,五官痛苦地扭曲着,嘴角流涎,全没有公子该有的干净和体面。
我自己都没想到,给这个号称文武双全的小白脸儿下毒居然手到擒来,就是直接把一整瓶毒/药递上去,跟他说:“公子前脚刚走,守药庐的童子就来报告说看错了方子,最要紧的一味药短了半钱分量。眼下对公子是无碍的,却能叫公子减寿十年。在下疏忽不查,难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