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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2 / 5)

,也就是这时代的官话。

同时他小心地把狼户护在面前,以宣示所有权。

而小咕噜干的更是明显,只见它一只狗腿踩在狼尸上,一口小狗牙呲牙咧嘴的恐吓着“抢”它美食的汉子。

当然,它太小了。这点儿恐吓吸引不了任何人的注意。

“二十吊?”下人看了一自家少爷,狼这玩意儿虽然是猛兽,但也就是个十吊钱,二十吊,那是冤大头的价格。

青年文士却没有出声,他也不用出声,因为他们是大宋捕奴队,只要把人抓了起来,看他会不会出上一文?

“那得看一下你的狼才行。”下人继续交涉着,不给沈石任何思考的时间。要知道大宋已经不再是初建国那会儿了。不交税的野人被抓了小一百年,再蠢的人也学聪明了。已经很少有单独的野人出没了。

沈石说:“好咧!你们等着。”

有人愿意当冤大头,沈石自然是乐意的,之所以让他们等一下,毕竟这狼尸真正的主人是小咕噜。沈石需要问一下它的意见。

小咕噜:“我要烤肉。”它举着小爪子。

沈石:“卖掉它,可以买调味品,做出更好吃的烤肉。”

小咕噜一边看看生冷的狼尸,—边又看了看热乎乎的烤肉,妥协了。沈石得到了狼尸。

“啪……”

沈石弯腰收拾狼尸的同时,一本书也从他怀中掉落。牢中老人给他的书,斗狼的时候,他把书收入怀中。

看到沈石怀中有书,青年秀士制止了自己手下围拢抓人的举动。开口问道:“阁下是读书人?”

“惭愧!久试不第。”沈石说。

呃……这下不能捉了。

大宋律法下,你捉野人,朝廷上下是支持的,但是你要敢捉一个读书人当奴隶用。呵呵……整个士林非让你知道一下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哈哈,阁下竟然是位读书人?看阁下年岁不大,怎可说是久试不第。”

青年秀士哈哈大笑,硬生生从捕奴,表现的与沈石亲近不少。不这么干,还能怎么办呢?

这可是大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大宋。

“不知兄台贵庚?”

这不,连“兄台”都叫上了。

“周岁十五。”

沈石看着这二十好几的大龄青年,赶紧报上了自己的年龄。十五岁被二十好几叫“哥”,他还是很有羞耻心的。

“什么?十五?”对方惊呼。

“是的。”

他的表情太夸张,沈石心想:莫非我这身体,就这么显老吗?

“哈哈……不过十五,贤弟说什么久试不第。像为兄,今年已经二十有六,至今没考上秀才,岂不更是久试不第?”

宋朝的秀士从来都不是秀才,它是专指那些未考取任何功名的读书人。比如有名的白衣秀士王伦便是其中的代表。

当然,二十多岁还没考中秀才,也不是多么值得炫耀的事。非要说骄傲的话,也就是他还没有落草,嗯,这确实值得骄傲一下。

既然大家都是读书人了,这事就好说。

一匹狼,二十吊钱是贵了一些,但是大家都是读书人,读书人有通财之宜,所以“买了”。

只不过一吊钱,官方规定是一千文,二十吊钱就是两万枚大铜子。太重,没人出个门还随身装着两万枚大铜子,这数量也随身装不起。

所以,狼换秀士家的壮丁背着。书由沈石随身装着,走起……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秀士家的庄子赶去。倒是小咕噜,一步三回头,分外不舍得沈石烤肉的地方,毕竟这地儿意味着它人生第一次的美味儿。

当然,它也就缅怀了一下。瞬间一双小眼睛便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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