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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2 / 5)

歌的话题

众人非常惊讶。

他们以为林子轩要念一首或慷慨或唯美的新诗,却没想到林子轩写了一首词。

而且,这首词乍听起来很有气势,配合着眼前滚滚而来的钱塘江大潮,让人有一种在潮头浪尖弄潮的感觉,不由得心潮澎湃。

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佼佼者,是这个时代的弄潮儿,有着各自的理想和抱负。

这首词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指点江上,激扬文字,不正是他们正在做的事情么?

在这个变革的大时代中,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自然是他们这些人了,他们少年时到国外留学,如今学成归来,正要用自己的力量改变这个国家的现状。

曾经的理想,如今正在一点点的实现,虽然过程中会有艰辛,不过一切都很值得。

其他人或许只是感慨人生,但汪精为尤为动容,和其他文人不一样,他的理想和抱负是在政治上,这句话让他感触最深。

“子轩啊,你真是深藏不露。”胡拾赞许道,“想不到你不仅新诗写的好,这词作的也好。”

“让诸位见笑了,只是有感而发,不怎么应景。”林子轩谦虚道。

“的确有点偏题,不过气势很足。”胡拾点评道,“青年人就应该有这种气魄。”

以他在文坛的身份自然可以这样说。

很多年后,胡拾还曾点评过一首《蝶恋花》,和这首《沁园春》是同一个作者,胡拾指出了词作中韵脚有问题,并称“没有一句通的”。

当然,这种说法有失偏颇。虽然那首《蝶恋花》的确不押韵。

“今日有这首词便不虚此行。”徐至摩兴奋道。

他同样奇怪林子轩还会作旧诗词,在他的印象中,林子轩的古文基础很差。

他们这代人蒙学的时候正赶上清朝末年,在小城镇进行的是私塾教育,但在上海租界内,早已有了西方式的学校。

徐至摩先在家塾读书。后进入硖石开智学堂,从而打下了古文根底。

林子轩则直接进入了上海虹口爱国小学读书,虽然学校也教授古文,但古文的底子不好。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徐至摩在心里感慨。

就像是几年前在纽约的时候,如果谁说林子轩会写小说,他一定认为是个玩笑,可现在林子轩已经成了新文学的领军人物。

其他人则没有这种怀疑,他们觉得林子轩既然敢讲《红楼梦》。对传统文学自然有很深的研究,写一首旧诗词是正常现象。

这首词写的很好,说明林子轩的古文造诣很深。

众人对这首词谈论了一番,抒发了一下感想,也就仅此而已了。

这次来海宁不仅看了钱塘潮,还结交了朋友,听到了一首好诗词,大家都很满意。

徐至摩提议众人先看夜潮。看完后开船到他老家硖石住上一晚,第二天一早到锦霞馆吃羊肉面。再去俞桥看枫叶。

钱塘夜潮很有名,不仅是看,重点是听,就像是听一首气势磅礴的交响曲一样。

但在这样的天气,夜晚会很冷,任叔勇和陈衡浙夫妻二人执意要回上海。

林子轩也想回去。却被徐至摩挽留,于是,一拨人回上海,另一拨人返回了杭州。

晚上的时候,众人在西湖旁的老字号楼外楼吃了一顿大闸蟹。

吃蟹是一个讲究活。汪精为因为不怎么精通而被徐至摩讥笑为外行,他也不生气。

此人很能饮酒,一个人喝大半瓶白酒毫无醉意,席间众人谈天说地,好不热闹。

谈论最多的还是诗歌的话题,大家又把林子轩的那首词点评一番。

徐至摩喝的有些微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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