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建德区专员公署。建德区专员公署驻建德县,管辖原属嘉兴专区的于潜、昌化和原属金华专区的建德、淳安、遂安、分水、桐庐、寿昌及原属衢州专区的开化和省直属的富阳、新登,共11县。在大坝所在地新建建德区专员公署。新的区域管理模式为新安江水库移民奠定了体制保障。
1955年9月,建德地委根据浙江省委的指示,确定淳安县荷岭、里桑两乡及中坑乡的玳瑁岭为“上山移民”开发试点,以荷岭乡为主,建立淳安县兰玉坪农林牧畜合作社和里桑乡西岭分社,组织了城镇失业工人、转业军人和库内城镇贫民及农村地少生活困苦的农民550多人,开垦了荒地5000多亩。在当时强大的政治态势下,人员集中了,资金投入了,但由于地势陡坡,土地瘠薄,加之地处深山,交通不便,人心难安,新垦荒地,农作物的种子都难收回。兰玉坪农林牧畜合作社被迫停办。14个垦荒深山合作联社都遭同样的命运,中途夭折。新安江水库移民就近“上山移民”安置试点失败。
1956年1月,浙江省天目山区经济开发工作委员会提出了《新安江水电站淹没区移民方案》。该“方案”规划:“新安江水库移民采取开垦荒地,转入农业合作社,就地后靠及迁建城镇等四种方式安置。在建德、金华两地区和歙县安置移民178602人,还有85200人,依靠新建20家工厂,安排农民进厂当工人。”
4.副省长提交移民方案(2)
1956年5月,上海水力发电勘测设计局提出了《新安江水电站水库移民第二方案》。“第二方案”对《新安江水电站淹没区移民方案》(称第一方案)主要提出两点异议:一是“第二方案”根据苏联专家建议,认为水库区农田淹没减产是国家的绝对损失,应尽量设法取得补偿平衡。如果工矿企业安置八万多人,国家就会补偿更多的粮食。如能从全省可垦地来安置就有利于粮食的平衡,因此,应着重考虑嘉兴、宁波、温州三个专区的成块荒地及建德、金华两个专区和歙县的可垦地,充分利用安置移民。按第一方案征购土地,新城镇就地后靠,就地后靠两万多人,新城镇安置万多人,嘉兴、宁波、温州、金华、建德垦荒安置16万人,转入合作社安置5万多人,总计可达25万多人。二是移民房屋复建费,参照国内已有移民地区的资料,第一方案迁移费每人平均629元,就地后靠每人557元,明显偏高。“第二方案”认为,房屋复建费可以从402元降到335元,因此每人总投资可以从629元降到507元,另加10%的备用费,每人也有558元。上海水电发电设计院最后提议,两个方案请浙江省委、省人委于6月底前一同报国家建设委员会审批。
对新安江水库移民来说,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等地方政府,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又是国家特别行动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上海水力发电勘测设计院等水电系统,则是代表国家投资利益的执行者。
当时流行一句口号是:“国家不浪费,移民不吃亏。”浙江省天目山区经济开发委员会代表地方政府为民“请愿”,而上海水力发电勘测设计院站在国家投资利益一方,双方形成了对弈。
“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摆在浙江省委常委会面前,新安江水电站一定要上,23万多新安江人一定要离开故土。最后浙江省委做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决定。浙江省委、浙江省人委于1956年6月11日给*中央国务院并电力工业部抄上海水电设计院呈报了特急电报。电报中说:
新安江水电站初步设计中,有关水库区淹没区的移民问题,经过上海水电设计院及我省天目山区经济开发委员会一年来的勘探调查,取得如下的结果。一、水库正常水位110米时需迁移人口23万多人(另有洪水时期临时影响人口5万多人及逐年增加之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