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注重公正性。天底下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有不少,但那大多是小聪明;当神想把出类拔萃的智慧赋予一个女人,令其变得大智若愚,那么她将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外表,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美塞娅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她一看到对方,就意识到不可小看她的实力。
后面的莫兰斯,惊异神色不亚于姐姐。不过格兰兹似乎习惯了这种眼光,又或许是长期品茶浇花的生活磨练了她,她倒是显得十分平静。来访者在进入正厅中坐下,美塞娅和格兰兹便开始漫天聊起来,不用说,都是在互相试探着对方的学识与口才,剩下小王子傻傻地坐着。
“姐姐,老师,我想和艾宓尔一起出去逛逛,行吗?”不甘做木头人的王子说。
美塞娅点点头,王子顿时像解放了一样,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外走去。庭院的小石凳上,艾宓尔已经百无聊赖地坐了好一阵子。
屋子里,军师像是要证明自己的能力似的,开始与美塞娅讨论起骑兵部队的建制来。本来乌法尔的骑士就不如依斯塔,四月会战里,圣殿骑士团的强力冲击,不知让乌法尔的多少战士丧命于战场。自从格兰兹出任荷里底亚首席参谋,她便开始大力组建轻骑兵部队,同时也减轻了骑士身上的负重,虽然防御能力降低,但提高速度与灵活性,才是军师的本意。
“依斯塔正是以强大的骑士发迹。他们的骑士,装备精良,更重要的是他们无与伦比的忠诚。他们是狂热的护教者,对于异教徒则是可怕的屠夫,我国的骑士,输就输在还没有遭受可怕的精神控制。
“可是,更久远的历史让我看到了骑士存在的诸多弱点。我们的圣湖大陆年代久远,历史总是往复循环,一朝兴一朝灭,尽管中间出现了历史断层,使得我们对历史的了解失去许多理论依据,但毕竟还是有一些古书遗留下来了。我曾经花费了二十多年的精力,悉心研究这些古书,尤其是与军事有关的书籍,后来我发现,原来古代军事曾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正是受到古代思想的影响,加上我的深思熟虑,我发现了骑士所存在的越来越多的缺陷,只要针对这些缺陷,就可以击败依斯塔的骑士。”
“你说大话!骑士兴盛了数百年,直到现在,仍然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之正面相撞,想打败他们真是谈何容易!”
“但骑士制度在数百年里并没有进行革新,随着时间的深入,问题将慢慢浮出水面。时间也给了我机会,让我找到破解骑士攻击的办法。”
“哦?怎么说?”
“想要对付依斯塔的骑士,不能存偶‘我要训练出更强大的骑士部队’的想法,从现在乌法尔的景况来看,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对付骑士,正面攻击是下下策,更好的办法,是打击他们的心理,破坏他们的后勤,针对他们机动力不足的弱点,以快速骑兵拖垮他们。弓箭手、魔法师、雇佣兵团……每一种部队,都可以成为骑士的可怕杀手,关键在于你怎样来调动和运用这些部队。相对于武装一个骑士所需要的优质武器与防具,以及大量随行的侍从,培养一个骑兵要便宜许多,快捷许多,骑士来自贵族,而骑兵可以来自广大平民,并不是我特意小窥贵族,实际上他们也是常人,脱掉那厚实的铠甲,他们与普通人一样脆弱。大量的骑兵可以弥补冲击力的不足,更重要的一点——骑兵的速度将是对骑士的致命武器!”格兰兹进一步解释,“我早就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放弃了与依斯塔正面比拼力量的想法,虽然保留了我们自己的贵族骑士,但是我要训练他们的速度,让他们从沉重的铠甲束缚下解放出来;不过,骑士道里的很多信条,不管任何时候都将成为一名军人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
“屁话!”美塞娅冷笑着说。不过她毕竟不是华史·缪伦,那个家伙只要听到这番话,立刻就会跳起来敲掉对方的门牙,因为华史可是一